第三章 一幅画,像是……

他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做马赛鱼汤的那家店了,但罗曼娜并不在乎。博士说巴黎的街道就像塔迪斯里的房间,你一转头它们就会自己重新排列。这个类比在罗曼娜看来没什么说服力,但她确实认为巴黎地铁可以给博士的飞船上一课,教它明白迟到归迟到,但必须是有格调地迟到。

走进地铁车站就好像一头闯进金属美杜莎的嘴巴,美杜莎青铜色的触手盘卷向上,张开变成售票厅。列车呼啸来去,仿佛忙碌的巨兽,往返于车站之间,车站一个个名叫什么Marcadet-Poissonniers、Tuileries或Trocadéro [1] 。这些名字实在太好玩了,塔迪斯的心灵感应回路干脆拒绝翻译它们。

出了车站,道路在他们面前展开,挤满了互相鸣笛的汽车。只有巴黎,罗曼娜感叹道,能让交通堵塞看起来这么有节日气氛。每一辆车都是个小小的铁皮雕塑,拒绝经济和效率,拥抱弧形的线条、繁琐的细节和欢快的颜色。每一条道路都在塞车,就好像车辆上路时都急着想去什么地方,可一转念又想“但是去哪儿呢,哪儿能比这儿更好”,然后就欣然留在路上慢慢磨蹭了。

树荫下的人行道也同样可喜,乱糟糟的满是树木、大狗小狗、鹅卵石和被鞋底磨光的台阶,台阶有些通向其他街道,有些通向教堂,也有些只是通往一扇门,门口有猫在太阳下不紧不慢地舔毛。博士告诉罗曼娜,他们来的时间点恰到好处,排水系统已经发明,半拉杆行李箱还没有发明,因此再也没有比现在更适合欣赏巴黎街道的时候了——难得他整句话都没有胡说八道。

总而言之,这个假期让罗曼娜非常开心。他们跑过香榭丽舍大街,难得地不是被致命机器人撵着逃命。他们考虑去看展览(显然言过其实的海报写着:“三百万年人类史。”博士评论道:“扯淡。”)他们去了一家书店,想找海明威(博士闪烁其词,不肯说要找的是他写的书还是正牌作家写的书)。书店门口有一场诗歌朗诵会。店主似乎认出了博士,在他的一再邀请下,博士只得表演一首参宿四情歌,收获了礼貌的掌声。“别喝那酒,”博士压低声音说,他们用不寻常的金属杯传酒喝,结果那杯子是金枪鱼罐头做的。

最后,他们爬上了蒙马特尔的台阶。圣心大教堂的拱顶脚下是别致得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广场,广场四周满是别致得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小餐馆。他们选了一家坐下,罗曼娜这辈子第一次有了“赶紧吃点东西,然后找个地方购物”的念头。

博士的情绪和她差不多同样欢快。

“让你年轻了好多岁,”罗曼娜说,“你现在看起来顶多七百五。”

他窝在餐馆的僻静角落里,砰的一声把两条腿放在一把椅子上,自己屁股下的椅子翘得老高。一名侍者路过,博士嘟囔了两句侍者不可能听见的话,但侍者很快就送来了一瓶红酒、两个玻璃杯和一盘面包。博士没有理会葡萄酒,从口袋里掏出他刚买的那本书,用黄油刀割开书页,漫不经心地翻看起来。

“好看吗?”罗曼娜在做法语纵横字谜。

“还行,中间有点无聊。”博士把书塞回衣袋里,半心半意地看着罗曼娜的字谜。他提出几个答案,结果都是错的,他拿起面包咬了一口,然后恶狠狠地哼了一声。博士经常发出这种怪声。通常来说紧接着就要宣布他们死定了,或者承认接错线即将导致什么小灾难。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一个满足得不能更满足的人在表达他开心得无以复加。

博士的表情像是想打瞌睡了。这家小餐馆和整个巴黎一样,就像是你突然来访也懒得收拾房间的老朋友。温暖,热诚,还总有一丝湿乎乎的狗毛味儿。

侍者又走向他们,博士挥手赶开他,展开一顶帽子盖在脸上。看见他这个模样,罗曼娜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罗曼娜觉得博士有点咄咄逼人。还有点让人不放心。想到宇宙的命运经常落在这么一个没有正式身份(好吧,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正式身份)的家伙手上,谁会不觉得有点害怕呢?博士试着发出轻微的鼾声,对结果颇为满意,于是又发出第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