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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接着却是一阵大乱,传出一声巨响;我被迫闪进角落,郁闷了一会儿,担心有其他手表密探盯上我。其实不过是一扇被风狂吹的窗子,猛地撞上窗台的声响而已。我的猎物在漆黑中环顾四周,停步片刻;我认为,拔开华瑟枪的保险、对他开火之前,他会继续前进,不会看到我。不过此时他突然掏出钥匙开门,消失在其中一幢连栋房屋里。我一直等着,直到二楼的灯亮起。

于是我下了决定,心中有谱。我觉得自己像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我的意思是,像个有企图心的杀手。这条街下方,街道由近而远层层叠叠,宜人旅社的广告招牌上,大小适中的字体随风摆动,保证提供我一些耐心、一点点建议、少许祥和,还有一张床,让我可以在这漫漫长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为杀手的决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别无选择,只能踏入旅馆。柜台服务员问我要不要看电视,我要了一间配备电视的房间。

我进房打开电视,当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现,我告诉自己,这个决定下得挺不坏。我不必与一个无可救药的不幸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电视里黑白两色的朋友们会陪我作伴;他们欢乐笑闹,戏弄别人,因为他们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视为家常便饭。我开大了音量,当电视里带枪的男人互相叫阵,美国制汽车开始加速疾驶,呼啸滑过弯道时,我顿觉如释重负。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静地观察风中缠结的西洋栗。

我无处不在,无处可寻,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块中心区;而这个故作可爱又令人厌烦的旅馆房间,就位于这个世界的中心。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瞧见我想干掉的那个人房里的灯光。我没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兴,因为他就在那里,而我要在此处过夜;况且,我电视里的朋友们,已经开始互飙子弹。我的猎物熄灯后不久,我也睡着了。我没有思索人生、爱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没去想那本书,而是在电视的枪声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来,沐浴梳洗后,听到电视正播着气象预报,说今天全国都有雨,我没关电视就离开房间。兴奋漾满全身,我活脱是个为了爱、为了对某本书的沉迷,而动手杀人的年轻小伙子。我不仅没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也没有检查腰间的华瑟枪。套上紫色外套后,我看起来八成像个乐观活泼的大学生,正趁着暑假期间行遍各城镇,挨家挨户兜售《新世界百科全书》。符合这种形象的大学生,应该会与路途中巧遇的爱书人畅谈人生和文学,不是吗?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阶梯,按下电铃,以为会传出一阵“铃铃……!”的声响,但没有,我只听到某种电子装置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叫声,像是金丝雀的声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儿,总是能畅行各地,连华伦巴格这样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样的道理,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世界尽头,杀手也总能够找到他们下手的目标。类似的情节在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被害人会表现出一种已经了然的态度说道:“我知道你会来。”但是,我的情况并非如此。

他面露惊讶之色。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讶异而惊愕,对于我的到来,他只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点滴。他的五官长得不错。没错啦,虽然此时此刻,这个事实没有多大意义,但他的确是——呃,好啦、好啦——长得很帅。

“奥斯曼,我来了。”我说。

只有一阵沉默。

我们都力持镇定。他望了我半晌,又不好意思地看看门口,看样子没打算请我进屋。“咱们一块儿出去吧。”他说。

他披上一件不防弹的暗褐色外套,然后我们一道踏上一条勉强可称作街道的街巷。人行道旁一只狗狐疑地打量我们,西洋栗树梢的斑鸠静默无声。嘉娜,你瞧,我们俩变成朋友了!他比我稍微矮一些,我想,我们走路的样子一定会让人把两人联想在一块儿,因为我们走路时肩膀都忽高忽低,向前跨步的姿态也如出一辙;对我们这种男生来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特色了。我的脑子还在转,他便问我吃过早饭没?想不想吃点东西?车站有个小餐馆,要不要来点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