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邂逅(2)(第2/3页)



  一般人应该具有多重性格,而在日常生活处世中,所展现的为主要性格。

  次要性格很可能被压抑,也很可能自己本身并未察觉有这种性格。

  但在网路上,代表自己的,已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些英文字母。

  少了所有的应酬与必要的应对进退,也少了很多利害关系。

  于是猪羊变色,反而在刻意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展现自己的次要性格。

  “是这样吗?……那第二种人呢?……”

  第二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

  人性千奇百怪,一定会有某些性格是你特别欣赏与羡慕的。

  但很可惜,这些性格未必为你所拥有。

  于是你会很希望成为拥有这些性格的另一种人。

  而网路正好提供这个机会,让你变成这种人。

  举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网路上可能会风趣健谈。

  而害羞文静的,则很容易变成活泼大方。

  “痞子……你在盖吗?……那第三种人呢?……”

  我没臭盖,这是我一个念台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硕士论文。

  第三种人会在网路上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

  上帝是导演,它指定你必须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欢。

  而网路上并没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导自演。

  于是你很可能在网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

  举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会在网路上变成男人。反之亦然。

  或者你已30岁,很可能会在网路上装成17岁的幼齿姑娘。反之亦然。

  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龙,很可能会在网路上以绝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

  “痞子……那你是属于那一种人?……而我呢?……”

  我不愿意相信你是第三种人,因为我也不是第三种人。

  而由于在网路上第一种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种人。

  因为你特别。而让特别的你所欣赏的我,自然也有点特别。

  所以我们都是第二种人。

  “痞子……你很臭屁喔……那如果我们都是第二种人……是好还是坏呢?……”

  这不是好与坏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我们应该要成为第一种人,而不应该成为第二或第三种人。

  “痞子……请继续放吧!……小女子洗鼻恭闻……”

  第一种人最真实。

  因为他所展现的,还是属于自己的性格。

  而且换个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潜在的优点。

  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写文章后,才发觉自己有当作家的天份。

  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开骂后,才惊讶自己的脸皮厚度不输给立法委员。

  于是从网路上得到成长。

  第二种人最愚蠢。

  因为他总是羡慕别人的优点,而忘了去欣赏自己本身的优点。

  如果他是柠檬,就应该试着去喜欢酸味,而不是去羡慕水蜜桃的甜美。

  因为水蜜桃也可能羡慕柠檬的酸。

  “痞子……那么你我都是酸柠檬罗!……这样算不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酸则酸矣,沦落则未必。

  而且两个酸柠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

  “痞子……别又假装浪漫喔!……你果然是希望变成浪漫的第二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