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地方警察(第2/4页)

治安官推断,艾莉森·格雷一定很喜欢鸟。房子周围满是喂鸟器,全都挂在高枝上以防猫咪偷食。不过如今里面空空如也,坚果早被吃光了。一只蓝山雀落到了书房窗户外的喂鸟器上,紧紧地攀附着,摇晃了两下,又展翅飞走了。他想,数九寒天将至,现在抛弃这些鸟儿实在不忍。他从后备厢里取出一袋花生,这是此前太太让买的。拿来喂鸟有什么坏处吗?当然没有,他暗自决定。毕竟,有人多此一举地请他前来照看屋子,那他起码能从鸟身上找到点乐子吧。

就在他准备往第二个喂鸟器里倒花生时,他看到了什么动静。是在他身后;他只是通过眼角的余光看到的。他左手压着这棵桦树上的一根细长的柔枝,右手正转动食槽的盖子试图打开它。房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动。只是一个影子,在窗前闪了一下便消失了。就好像一只飞鸟倏然掠过太阳,但那显然不是鸟。也许屋里有只猫——可是那东西比猫大。动作很快,好像是为了掩人耳目。

在房子里!

治安官格雷厄姆虽然只是一个乡村警察,但他可不傻。他早期是在利兹的查珀尔菲尔兹大街上受训的,在那里,鬼鬼祟祟的快速行动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尤其是当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屋外时。

负罪感!有人想逃跑。

他松开手,树枝弹回空中,喂鸟器在他头顶上猛烈地摇晃着。他跑到窗前往里看去,左右扫视,想要看看谁在里面。没有人——不过这扇是厨房的窗子,而餐桌上出现了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

一个盘子。一个沾着面包屑的盘子。

若非过去一星期他每天都透过窗子往里看,他不会这么确定;可此刻,他敢肯定。

房子里有人!

问题是,门都锁上了,而他没有钥匙。那人是怎么进去的呢?治安官格雷厄姆已经绕房一周,检查过所有门了——难道这人有钥匙?当然不会;否则那就说明此人有权合法进出,而他也会收到相应的通知。或者至少说他应该收到通知;程序不见得总能正常进行,何况他只是个低微的乡村警察,接不到凶杀案的调查通知根本不足为奇。可是,如果这人能合法进出,那他何必躲闪呢?而且——他突然灵光一闪——外面没有车,他是怎么来这儿的?

或者说是她。屋里也可能是位女士。尽管可能性不大,除非他看到的是死者的鬼魂。治安官格雷厄姆并不迷信;他马上打消了这一想法。尽管脑中思绪纷杂,他还是绕着房子一路小跑,来到第二扇窗前窥探,接着又跑去下一个窗口,竭力搜寻他刚才仓促瞥见的那个人。出现在他余光中的那个人。

没看到脸,甚至连身体轮廓都没看见。只看到人影一动。

换作别人可能会怀疑自己眼花了,但乔治·格雷厄姆很少怀疑自己的判断。他不仅不迷信,也不会异想天开。作为一位年轻的警官,他接受的训练就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相信自己的感觉,而他正是这么做的。最重要的是,教官曾说过,抓捕嫌犯时,不要盲目地追,要先思后行。如果嫌犯知道你在追他,他接下来会怎么做?治安官心想,眼下这种情况,他会逃。他不可能躲在房子里,他现在是困在里面了。他知道我随时都可以呼叫增援。过会儿如果他还没出来,我就会叫人来。但是如果他往窗外看过,那他一定知道我现在势单力薄。所以,现在就是他逃跑的最佳时机。他一定会想办法从房子里出来,然后拔腿就跑。如果我追不上,他就逃之夭夭了。所以他会那么做的。

他会怎么从房子里出来呢?

通过楼下卫生间的窗户,死者为爱猫敞开的那扇。他是那么进去的,也会那么出来。

思及此,治安官格雷厄姆当即转过角落,来到了屋后的那扇窗前。然后,他看到了应该早点看到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