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节 拯救巨龙金币(中)(第2/3页)

这就叫做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当初花钱确实是挺爽的,但面对堆成小山一般各种不同的材料时,换成谁多半也要傻眼。

看到玛希娅·莱特的这两封来信,林默只是做了个简单的回复“已阅”算完事,但是他还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交待给技术萝莉。

至于还有最后一封未看的电子邮件,由于事情紧急,林默却打算等一会儿再看。

为了把这头金系巨龙从朗基努斯之枪里面给拯救出来,林默却不能很直白的告诉玛希娅·莱特,他有一头金属系的异界巨龙被困在了一支神秘的长枪内,那非得闹出捅破天的大事不可。

换了一种比较委宛,又比较科学的描述掩盖了事实真相。

一股特殊的能量或者拥有分子级极强渗透力的物体,附着渗入了一块成分不详又极轻极硬的金属条内,需要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将其安全完整的分离出来,而且还不能破坏金属条的物理形态。

用这样的描述差不多能够勉强解释出金系巨龙吞噬和融入金属的大致原理,也算是最为接近的一种描述方式。

不论如何,林默都不会采用破坏朗基努斯把金系巨龙分离出来的冒险方法。

因此这也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难题。

为了多找些人手共同解决这个问题,林默还把隐居于美国西雅图的鲍勃·博伊斯秘密联络方式转发给了金发技术萝莉,由技术专家去面对技术专家,哪怕花上一两亿,只要能把这头吃货给弄出来,林默都认为是值得的。

这头混蛋巨龙!成天就给自己惹麻烦!

败家的玩意儿,非得好好压榨压榨这个吃货,等卖一辈子的苦力吧。

通过卫星连线的加密网络,林默将这封电子邮件发还给了金发技术萝莉,让她尽快进行研究,并且及时汇报进程。

做完这些,林默才能心思去看最后一封,也是刚好前天发过来的电子邮件。

发件人出乎意料地竟然是“暗夜”特勤大队的大队长冯尘野上校。

邮件内容里充满了军人的干练利落,让人一目了然,也不会有任何歧义,十分容易阅读和理解。

国家负责高度机密的部门“有关部门”动用了自己的权力,通过特勤部队司令部向“暗夜”发过来的一份协商函。

“有关部门”愿意花极大代价收购林默手中的这支朗基努斯长枪,希望特勤部队的高层领导和“暗夜”大队长能够支持这次“公平收购”,并且说服林默转让出来。

不过冯大队长并不是人云亦云,毫无主见的人物,他很容易就看出这份打着“公平收购”名义的“协商函”背后释放出来的国家大义压力,也同时猜测出了林默手上的这件东西重要程度超乎想像,竟然能让一个秘密部门如此拉下脸来求购,甚至愿意开出十亿人民币的天价。

“有关部门”的这份文件已经惊动了特勤部队的司令部,他们不知道林默手上究竟有什么宝贝,竟然让这个十分神秘的部门开出如此价码。

不过“有关部门”却是有苦说不出,他们的机密封锁程度甚至比核武器还要严格,根本无法透露出这支武器的半点来历,以特勤部队的情报分析能力,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却很容易就能分析出其中此地无银三百两。

尽可能保持隐秘和低调,减少抛头露面的机会才是“有关部门”的行动原则,被自己人盯上哪怕多看上几眼,也不是什么好事。

这个压力若是放在别的普通部队,恐怕立马就会宣布暂停手上工作,政委或教导员什么的人物和颜悦色地进行24小时贴身做工作,端茶送饭、洗衣叠被,晓以大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到让人被感动地主动把东西上交,连钱都不好意思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