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阻击战(第2/3页)

拉尼厄斯大人就是这种理念最完全的结晶。

在战场上的拉尼厄斯是一名沉默的绞肉机,那柄军团工匠精心打磨的巨型砍刀就是他无上勇武的证明。他并不像许多军团勇士那样,喜欢在搏杀的时候以雄浑的战吼以加强自身的气势,拉尼厄斯只会用无情的砍杀来证明自己的力量。追求效率,不惧伤痛,拉尼厄斯是一头完美的战争机器。在动力装甲改造成的厚重战甲下,那副强劲的身躯上遍布刀枪与子弹留下的伤痕,这头猛兽精准地掌握着自己的身体,受伤对他来说就像是消耗体力一样,是战斗的一部分。

这个士兵曾经作为一名少年兵站在战场的最前线,他们要攻打的是部落人的防线。这些野蛮人使用着老式的枪械,更致命的武器则是长矛与飞刀。身着简陋装甲的少年们甚至还不如对面的敌人,他们大多数人都只有一把铁片磨成的砍刀而已。当军团发动冲锋的时候,他听见自己身边的同伴如同石头般跌倒在地,肾上腺素与恐惧令他忘记了一切地飞奔,直到他与那些惊恐的深色皮肤的人已经近在咫尺,然后是软弱无力的刀刃切入皮肤与肌肉的恶心触感。

部落人是软弱的对手,他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身边的同伴倒下了不足十分之一,这些蛮族在他们发动排山倒海的冲锋时士气就已经垮了。他们散乱而粗糙的枪法只放倒了少数不走运的人。

“勇猛是你们的盾牌。”

教官这样说。迎着子弹冲上去,它就会绕着你走。而转过身把脊背露出来,它们就会咬中你。

的确是这样,他在与部落人的战斗中领悟了这一点。只有无惧一切的气势才能够冲破对方的防线,越勇猛,越置生死与度外,就能够击溃对方的精神防线。他们会知道,与军团的对抗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在凯撒大旗所指的地方,没有人能够抵挡住这头公牛的撞击,无数部落跪倒在这面旗帜面前,而这些战争之人则以这些低等生物的脊背为台阶,站在了北美洲的顶点。

勇气。

他放低身子,手中12.7毫米口径的冲锋枪上缠着不易打滑的绷带,伤痕累累的双手牢靠地握住枪身。他信赖这柄武器,就像是信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大口径弹丸足以杀死任何顽固的敌人,那些不习惯着甲的野蛮人在死亡之雨的扫射中就像是被收割的麦子一样倒下,子弹贯穿对方柔软身体的时候,自己似乎也感同身受地颤抖起来,夺取生命,是很容易上瘾的一件事。敌人在死去的时候,就好像他的所有生命力都被自己吸走了一眼。

那两个突然冒出来的人,距离自己还有三十米。

只是一次冲锋的距离。

他看见那个褐色头发的女人,正在一脸笑容地看着自己。这张脸让他心底一震,让他想起了自己曾经的一个女奴,那是因为某次征服战役中,自己砍下了三个头颅后,军官赏赐给自己的财产。那是个只有十三岁的少女,还没有被用过,他很喜欢她褐色的短发。当然,她的脸远没有眼前这个戴着大檐帽的女人这么精致,头发也乱蓬蓬的,还有点皮包骨头。然而那是他独占的女人,他自己的女人。

他还没来得及行使自己对她的拥有权,那个女孩就已经用一块铁片划破了自己的脖子。他感到愤怒,为自己财产的损失而愤怒,也有为她不守规矩而愤怒,为什么,自己明明已经有些喜欢这个女孩了,自己已经拥有她了,她却要用死亡的方式从自己的生命中离开?她用这种决绝的方式蔑视他,让他感到异常痛苦,而痛苦则带来愤怒。他找到这个女孩的家人,她的母亲已经是一头干瘪而苍老的母畜,被他用拳头打倒在地,硬生生打瘪了脑袋。

而她的父兄,他则使用了锐器,让他们在惨叫中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皮被剥下来。就像是剥双头牛的皮一样轻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