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一章 动感单车(第3/4页)

说白了美国的乡村音乐是一种平民化的音乐,既然是平民化,那就必须吸收最流行的曲中风格作为自己生长的养分,这样才能够生存。也因为这样,美国的那几个乡村音乐的天王天后,最后都去唱流行音乐了,还有人成为了流行音乐的天王天后。

这种随大流的乡村音乐,自然不在陈强的考虑范围之内。

……

纽约莱诺克斯大道,陈强驻足在某座建筑前。

“就是这里了吧!”陈强走进建筑,上了楼梯,刚到拐角的地方,就听到音乐声从楼上响起。

“没错,就是这里了。”陈强走上楼,顺着音乐的声音,来到了一个房间的门口。

不过陈强并么有马上进去,他猜到里面的人或许正在练习,于是陈强站在门外,安静的等待着,一直等到房间内的音乐声停止,他才走了进去。

陈强的出现,立刻引起了房间内几人的注意。

“你好,请问路易斯-托马斯-乔丹先生在这里么?”陈强开口问道。

“我就是路易斯-乔丹!”一个长了一张娃娃脸的黑人男性站了出来。

“乔丹先生,我叫陈强。”陈强自我介绍道。

“陈强?你是那个世界第一运动员么?”另一个黑人惊呼一声,他显然是听过陈强的名字。

陈强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名人了,得知是名人到访,这几位乐手也不再练习了,而是搬了椅子让陈强坐下,还有人给陈强倒了一杯咖啡。

“这位是小号手考特尼-威廉姆斯,这是钢琴手克拉伦斯-约翰逊,这位是鼓手沃尔特-马丁,这位是萨克斯手斯坦福的-西蒙,他还负责乐队的高音,这位是低音查理-德雷顿。”路易斯-乔丹将自己的乐队介绍给了陈强。

陈强打算找人来为动感单车作曲,这个路易斯-乔丹,就是陈强打听了许久后,圈定的人选之一。

路易斯-乔丹不仅仅是乐队的主唱,还是一个词曲作者,同时他还是一个乐器演奏家,擅长各种风格的萨克斯,会弹钢琴,也会演奏单簧管。

路易斯-乔丹在摇摆音乐上有些名气,而且作为一个黑人,他对于蓝调音乐也很擅长,他的音乐大多数充斥着高盛高喊的特点,给人一种跳跃的感觉。而且他的音乐很强调钢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来这种混合也演变成了电吉他和鼓的混合。

听到电吉他和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摇滚乐。

而事实上这个路易斯-乔丹,有几个很著名的外号,其中一个就是“摇滚之祖”。这个外号也就意味着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已经带有了未来摇滚乐的一些特点。路易斯-乔丹也曾评价过猫王,他认为猫王的音乐,就是“白人玩的蓝调”,仿佛是在说,猫王的音乐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时路易斯-乔丹还有另外一个外号,那就是“点唱机之王”。这个头衔相当于是未来的“KTV点唱之王”,也就是说无论谁去KTV唱歌,都会点他的歌曲。

路易斯-乔丹的事业黄级期是在四十年代来临的,四十年代美国年度歌曲榜单中,路易斯-乔丹有18首单曲进入过前十,平均每年接近两首歌能到美国前十了。特别是在1946年7月到1947年5月,路易斯-乔丹连续五首歌曲都是美国音乐排行榜的第一名,总共霸榜44周!

如果是五首歌拿到美国第一,那就已经很厉害了,放在未来也是音乐天王才能做到的事情,而连续五首歌都能冲到第一,这相当于是发一首歌冲到第一,再发一首歌将自己的第一的歌曲挤下来,而且还要做四次同样的事情。毫无疑问那时候的路易斯-乔丹是美国乐坛的“独孤求败”,或许只有猫王、MJ那种级别的超级天王巨星能够做到这种事情。

而且考虑到路易斯-乔丹是个黑人,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更不容易了。要知道在当时的美国,种族隔离还没有完全消融,白人对于黑人的音乐,先天是有抵触情绪的。然而路易斯-乔丹的音乐,却能够受到美国白人的欢迎,这说明他的音乐,真的是极具感染力,足以打动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