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我的军团(一)(第3/4页)

什么,你说联邦对于魔法师的扶持人数是有限度的?这自然没错!可联邦还是一个私兵合法的国家呢。我又没让你政府掏薪水,打仗的时候带上一百个自家家臣又有什么问题吗?而且啊,我们不要一分钱还带着自己的家臣帮国家打仗,这分明就是自干……啊不,真正的爱国者!你们还叽叽歪歪什么啊!

统一军令?令行禁止?那是什么,可以吃吗?他们又不领薪水不是联邦军人,为什么要服从联邦军法啊?

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联邦号称是世界上第一个完成了军事中央集权式改革的军队,是自由的希望灯塔之国的文明之师,仁义之师,但却一直在被奥克兰那些“王权贵族的鹰犬们”嘲笑是“熊孩子组成的童子军”的原因了吧?

瓦莱里乌斯先生虽然对自己的过去讳莫如深,但“圣罗兰骑士”的职业实在是暴露了很多问题,一看就是经过了去全世界最优秀最完整最严格的军官训练培训的高材生。于是,当他刚刚带着大家来到陆希面前,向他宣誓效忠的那一天,陆希便当场将自己唯一能够授予的少校军衔给了对方。并且,他还以近乎于蛮横的姿态,逼迫第四军团的将军们,全票通过典厩长的任命。

“这样是不是太激进了一些呢?”瓦莱里乌斯表示了异议,而且并不是客套话。

“我只是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无论是作为联邦军人,还是您的家臣,都还是新人,主公……新来的人便僭取高位,这会带来很大的隐患。”私下里,他一直是用这个略微有点出戏的方式来称呼陆希的,一副奥克兰标准骑士武人范儿的样子。

其实,若你真的是以奥克兰其实自居,其实是得称呼本人一声“殿下”的,嗯,就算是“陛下”貌似问题也不大。

“如果我是一位威名远播的冒险者或剑客,便像是格莉莎女士那样,那还算得上是水到渠成,可是,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在德伦斯大人的时代,我所做的大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要是真的留下了大名,那反而是愚蠢了。”他倒是表现得很坦然,充分地表现了身为一个骑士的诚实美德。

“格兰特和布尔都是好孩子,并不会在意。至于莉姆……呃,她现在可能连你们的名字和脸都拼不起来。”

“我们都知道是哪方面的问题,尊敬的主公!”

第四军团在历史上的最盛时期超过了四万人,就算是现在,按照陆希提出的和第一第二军团看齐的要求,也应该有三万人以上。这其中包括了二十五个左右步兵千人队,每个步兵前人对应该在一千到一千二百人左右,外加上五个骑兵联队,以及一个翼人斥候联队。可到了目前为止,二十五个步兵千人队的架子虽然搭起来了,但军官虽然到任了,可士兵却远远算不上满编,其中还有不少歪瓜裂枣面黄肌瘦,一看就不适合当兵的劣质兵源。

这固然有某些听到陆希·贝伦卡斯特的名字就牙酸,看到天空蔷薇军旗就浑身哆嗦的大人物们在背后使坏,但联邦的兵源和动员力一直很成问题,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实。

可是,相比起来,五个飞天骑兵联队,也就是一千五百名骑兵,以及一个翼人斥候联队的三百名翼人,却都是全员到齐了的,而且素质和士气都相当不错。这并不奇怪,步兵可以使临时动员的炮灰,骑兵却至少是半职业的军人,这在哪个时代都是如此的。

更重要的是,按照联邦军团的军令体系,所有的步兵部队,将分属于三到四位准将或者少将的陆军万夫长统领,但骑兵联队和翼人斥候,却是直接隶属于司令部,也就是军团长直属的。而负责军团司令官和这支直属兵力的沟通、调配、军令传达的,便是所谓的典厩长了。在必要的时候,军团典厩长甚至还有直接接管所有骑兵指挥权的权力,其命令优先度甚至在副军团长和参谋长官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