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梦想是什么

陆希从司令部出来的时候,夕阳只在远处的云海中残留了一点薄薄的光晕。

将军对自己的邀请,诚恳地说,陆希是感到了一丝窃喜的。堂堂的东方军团司令官这样热情的态度,其实很让年轻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不是说,每一个男孩子心里其实都有一个将军梦吗?统率着千军万马血战沙场,大杀四方,何等的威风八面,何等的天下无双,何等的……

不过,这只是雄性荷尔蒙燃烧引发的一种臆想而已,自己能否把军人作为职业,或者说,自己能否把杀人作为工作,陆希还真没做好这方面的心理准备。哪怕杀人能够让自己获得大量的经验值,能够升级,能够越来越强……

话有说回来了,不当兵,那自己又应该干些什么呢?

阿兰认为自己应该从政。的确,就凭着老师和拉瑟尔等人的人脉关系,进入政坛并不难。当然,现在联邦的政坛壁垒分明,特纳代表的门阀贵族势力和拉瑟尔代表的清流派势如水火,想要混日子自然是不可能的。自己只有牢牢站在拉瑟尔大师后面为他摇旗助威,运气好的话,过个几十年,自己说不定也能混个清流派的领袖当当。

可惜,只要想想那位老人家天天殚精竭虑,忧国忧民的样子,陆希的腿肚子就开始转筋。这么充满责任感的严肃生活,对于一个只想混点轻松日常和泡点好妹子的宅男来说,未免太沉重了一些。

对于陆希来说,联邦只相当于是自己的移民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是死是活,总感觉另外一个世界的事。如果要为他们的福祉搭上自己的后半生,陆希还真没这么高尚。

那么,从商又怎么样呢?所谓的穿越者四大杀器,火药玻璃酿酒外加名著抄袭。穿越者们之所以可以一掷千金,豪气万千地泡妞,或者干脆说用钱砸妞,那是因为在穿越早期,他们都凭着远超社会的前瞻性资讯疯狂敛财。就算是一点不懂商业管理,也可以抄点莎翁的名著来忽悠稿费。

嗯,据说七彩蔷薇岛的收益有点不太好,必须得想点办法了。总不能让老师他老人家连棺材本都不剩了吧。

可话又说回来,好好地穿越一场,就当个商人,哪怕赚再多的钱,也未免太可惜了。如果仅仅只为了做生意,留在诺尔达就好了,何必非要来联邦拼死拼活当这个劳什子魔法师。自己当初在诺尔达也帮助精灵们建立了一整套商业开发森林的计划,还建立了集团公司——虽然这个所谓的“集团”和联邦、商盟、海蓝之都的一些跨国财阀相比简直就是笑话——但自己好歹也算是攒下了一大份家业,但说放弃也就放弃了,不正是因为穿越者们根深蒂固的不羁因子在作怪吗?

另外一个方面,成为了魔法师,理论也都成为了中央政府的正式编制官员,而联邦法律是不允许政府官员经商的。哪怕是那些只手遮天的门阀贵族,包括那个内务大臣兼副委员长的紫菜头爹,也都找了各种各样的马甲作商业上的代理人。有的是自己的小舅子啊小姨子之类的亲戚,有的干脆就是自己的家奴。

“我只是个新晋魔法师,就算要做生意,又到哪里去找马甲呢?”

如果按照正统RPG的做法,自己应该是去当个冒险者。世界上到处都有待字闺中或者被绑架的公主,被巨龙守着的宝藏,以及傻乎乎地宅在迷宫深处,等着被勇者打倒的魔王。在大陆游历一番,多下几个副本,推倒几个boss,把级升到顶,把内裤也换成神器,留下几段被万人传颂的英雄传说,顺便再抱几个美人归。接着,就可以神净讨魔了吧?

嗯,这是一种很传统的穿越者生活记录。不过,做出这样选择的穿越者,性格中或多或少都应该带有一点驴友的成分,但总的来说,作为御宅二次元信徒,陆希是一个宅属性很明显的人,自从他来到联邦,除了上次报名和这次考试,他的日子都基本上宅在了岛上。要让小宅男去当个风餐露宿的冒险者,也太难为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