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混混状元(10)(第2/3页)

当时他有几个学生都被吓哭了!

“言哥对我真的很好,他自己吃陈米,给我吃新米。”

“家里做了肉,他总给我吃。”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家境不好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怕是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还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言景则去接上卫凌修,两人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又有一片新的,朦胧的世界出现在了他面前。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常用的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么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了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最初的字,是模仿卫凌修写的,记下卫凌修写字的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他一开始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有了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的字体。

不过他一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的时候,还是用卫凌修的字。

毕竟他写惯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书店掌柜挂在书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做,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休息一下,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的书直接就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贯钱,这书只卖三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