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琪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我在本地报社门口停好车,看到丹尼尔的阿斯特拉就在停车场里,我松了一口气,报社的六十年代建筑上竖着一排大字——“奥德克里夫广告报”,我们十五岁来这里社会实践的时候,报社就是这个样子了,你还记得吗,索芙?你也是从那时开始立志成为记者的,尽管你时常改变主意,但你知道自己想要做有创意的工作,而我却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因此,我把大部分的实习时间都用在收发短信上,你却在跟着报社里的记者们学习,甚至进入法庭采访。

发现那个信封之后,我曾多次打电话给你哥哥,但始终没有人接,他很可能在上班,我不得不找点事情做,因为我再也没法独自在这个公寓里待下去了。

走进报社办公室时,我的腿依然在打颤,前台没有人,所以我径直走进开放式办公的新闻编辑室,天花板上的条形照明灯亮着,但只有一个人在电脑前忙碌: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人,她抬起头看我,朝我露出探询的微笑,她很年轻,大概才二十出头,我觉得她有点面熟。其他人都去哪了?

我做了自我介绍。

“嗨,我是崔什,”她说,我立刻想起,她就是昨晚和丹尼尔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出了个大新闻,他们都去采访了,我在这里守着电话。”

这或许正是丹尼尔没去见我和杰兹的原因。“丹尼尔也去了?他的车停在外面。”

她皱起眉头。“没有,他也在这里,不知去哪了——”她被电话铃声打断,小声对我说了句抱歉,接起电话,转身背对我,翻开本子潦草地记着什么。我借机踱到角落里的玻璃门前面,里面是个小房间,门上贴着“主编”两个字,我猜应该是丹尼尔的办公室,于是溜了进去,里面没人,但电脑屏幕是亮着的。

出于好奇,我走到他的办公桌前,看看他在做什么,电脑屏幕上是一篇文章,内容写的是两只被砍下来的人脚漂到了西北太平洋的海滩上。“……受害者的脚之所以得以留存,”我读道,“是因为它们穿着鱼类无法嚼透的运动鞋或者靴子,这说明它们可能来自浸泡在水中多年——甚至几十年——的尸体……”

“弗兰琪?”

听到丹尼尔的声音,我吓得跳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他推开我,点击鼠标关闭页面,然后看着我,眯起眼睛,“为什么偷看我的电脑?”

我的头有点晕。“我没有。屏幕没关。你为什么要读断脚的文章?”

“我只是想先了解一下……赶在星期三之前。”但他没敢直视我的眼睛,反而收拾起桌上的文件来。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你的遭遇,他用谷歌搜索了“砍断的脚”的相关信息,索芙,这简直可怕,我突然很生他的气,他究竟在搞什么花样?“你去哪了?”我叫道,“你应该和我一起去见杰兹的,你让我一个人面对他……”

他阴沉着脸。“出了个大新闻……我脱不开身。”他揉揉眼睛,我第一次意识到他的工作需要承担多么大的责任。

“你可以打电话给我的……”

“我真的很抱歉。”

“还有,”我把简、塑料娃娃和信封的事告诉了他,“信封上有我的名字,我吓坏了,你能和我一起回去吗?我一个人很害怕。”

“你?害怕?哇,弗兰琪夫人,你以前可是不愿意承认的。再等十分钟,我忙完这里的事,然后我们就走,副主编很快就回来了,他可以接管。”

回到博福特别墅,上到二楼,我不好意思地指了指三号公寓的门,告诉丹尼尔我在里面看到了什么,他皱起眉头,没有说话,走到门口,现在那扇门是关着的,他拧了拧门把手,像我上次进去时那样虚掩着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丹尼尔说了声“有人吗”,然后走了进去,我不愿意独自站在楼梯平台上,所以也跟着他走进去,里面还是我不到一小时之前进去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