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希特勒的历史观:种族斗争

纳粹德国对犹太人及他们所称其他“劣等民族”的大屠杀,绝不是偶然的。希特勒有他的历史观,他把历史看成种族之间斗争的记录。不过与阶级斗争类似,种族斗争也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不是胜利,就是灭亡。希特勒认为种族是生而不平等的,所以坚决反对欧洲启蒙运动提出来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认为那是以犹太人为代表的劣等民族为“反叛”优等民族统治而提出来的借口。他相信优秀的雅利安种族必将成为种族斗争的最后胜利者,统治整个世界。但为了赢得最后胜利,雅利安人必须具备“racial awareness”;仿照“阶级觉悟”的说法,大概可以翻译为“种族觉悟”。说到“种族觉悟”,希特勒又特别强调“feeling”(不妨也仿照中国人曾经十分熟悉的“阶级感情”的说法,译作“种族感情”),而不是“reason”(理智),他教导雅利安人说要仇视所有劣等种族,尤其是犹太人。

希特勒的“种族斗争”理论,并不是他一个人或者纳粹一伙人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在德国、欧洲乃至整个西方世界,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社会渊源。

希特勒“种族斗争”理论除了针对斯拉夫人等“低劣民族”,还特别针对犹太人,而这就与欧洲特殊的宗教、文化背景有关。基督教诞生在中东,后来却主要在欧洲得到充分发展;而它的发展过程,就是“异教徒”一个接一个皈依的过程。皈依过程有些是和平的,更多则是通过暴力。在基督教与其他宗教或者其他信仰斗争的过程中,产生了宗教优劣、文化优劣的观念。在基督教的强大攻势下,一些原本影响范围就不大的比较原始的宗教信仰很快消失,但伊斯兰教和犹太教那样的宗教就没有轻易认输,先后11次、延续两百年的“十字军东征”便说明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斗争的残酷性。值得注意的是,在穆斯林之外,基督教针对的另一对象便是犹太人,在1095—1099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还留在那里的犹太人曾经和穆斯林一起保卫耶路撒冷,因为那也是犹太教圣城。后来,第二次十字军东征(1147年)、第三次十字军东征(1188年)以及1251和1320年两次“牧羊人十字军东征”,都发生过大量迫害犹太人的事件。犹太人已经“渗透”到欧洲社会内部却又没有融入那个由基督教主导的社会,历史上一再发生反对犹太人甚至排挤、迫害犹太人的事,也就在所难免。

1933年1月希特勒当上德国总理以后,立即从两个方面贯彻他的“种族和种族斗争”理论。一方面,政府向血统“纯正”的日耳曼人发放婚姻贷款,那是一种长期贷款,要到新婚夫妇生下孩子以后才偿还。所谓“纯正”的日耳曼人,指的是祖辈没有掺杂“非雅利安”血统,自己的外观也符合纳粹所定纯正雅利安人标准的人。当然没有谁敢指出,“元首”自己并不太符合那金发、碧眼、皮肤白皙的标准。对于有可能生出心理上或者生理上有缺陷后代的人,不管男女,都要强制他们绝育。根据有关记载,到第三帝国寿终正寝的1945年,德国被强制绝育的人竟达40万之多。此外,为了保证日耳曼人种的“优秀”,希特勒还实施了一项“消灭”有残疾的德国人的“系统工程”,被“消灭”的残疾人超过20万。

另一方面,从上台之日起,希特勒便着手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歧视犹太人的法律。1933年4月7日帝国议会通过一项法令,授权政府解聘所有担任公职的犹太人。接着,对犹太人进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设置限制。很快,不准犹太人从事的职业越来越多,还禁止他们拥有汽车,不准犹太儿童进入公立学校,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甚至剥夺他们的财产。到1938年11月9日那个让人无法忘记的“水晶之夜”,几千家犹太人商店被破坏、抢劫,无数门窗玻璃被砸碎,暴徒们还捣毁了76座犹太教堂,放火烧了另外191座,更有超过90名犹太人被杀害。接着,超过3万名犹太人被送进集中营,另外还有数万名犹太人被迫离开德国,其中很多是著名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