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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个区域,就是每天上班路上经过的房屋和大厦。小店外面挂着的锡制牌匾,被马啃掉外皮的树,门上和老建筑物上的绳子,街上需要修理的地方,两座房子中间小镇钟楼的刹那风景。等等。还有更多的区域,在这些地区,你离中心越远,所熟悉东西的范围就越大。在某个区域,你熟悉的范围可能是一百码的高速公路,但到了另外一个区域,你熟悉的空间就得以英尺计算了。在熟悉的地区,记忆是毫无疑问的。而在外面的地区,你的大脑会告诉你何时右转,何时直走,在哪里按喇叭,在哪里转弯减速。当朱利安开始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这样的一个地区,这里靠近吉布斯维尔的南侧,属于德裔宾州人农场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开车,大约走了半个小时的路程。他还意识到自己没有戴帽子,便伸手去拿身边的帽子,但当他碰到帽子上凹进去的部分时,手指却缩了回去。他仔细检查一下帽子,前面的边沿没有断裂,这是一顶斯特森帽,而朱利安戴的是从布鲁克斯兄弟那买的赫伯特·强生帽子。不过他不喜欢看见坐在车门里手握方向盘的男人不戴帽子;那太像纽约市里驾着私车亮着拱灯的犹太人了。他把帽子戴到脑后,把旁边的车窗向下降了些。吹进来的第一股空气让他有了抽烟的欲望,他减慢车速,从仪表盘处抽出打火器,点燃一根烟,抽了起来。

整条马路都是属于他的。他想靠左边开,想拐来拐去,想像军队的运输车那样慢慢悠悠以一小时4英里的速度行驶。不过等他意识到这条马路属于他的时候,他已经实现了所有的这些想法,一路上跟踪他的巡警逮捕了他,说他酒后驾车。“你肯定以为那条马路是你的。”那个巡警说道;朱利安无法回答,因为他刚才的确是这样想的。

只要引擎还在工作,他就知道自己仍然安全,不过他发现车一直占据着他的整个思维,掩盖了发生在过去一个小时、两个小时、24个小时、48个小时的事件——尽管自他用掺冰水的威士忌泼了哈里·莱利,时间还没过去48个小时——这个发现让他低头看了一下手表——3点11分。该回车库了,他得回去见路德·佛列格勒。他减慢了车速,刚过一条乡间小路就停了下来。然后他在小路上倒了车,接着开出去。现在天线指着吉布斯维尔的方向,不再移动了。车开得越快,他越不喜欢这个正在接近的地区,真希望刚才继续开下去而不是掉转方向;沿着路一直走,然后开始花钱,在哈里斯布格开出一张支票,再在匹兹堡开出另外一张,直到把钱花光。然后把车卖了,卖了它去换一辆二手的福特车,把大衣卖了,把手表卖了,然后再卖了福特,接着在木材场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找个工作——他在这些地方一分钟都呆不上,更别说一天。逃离俱乐部,躲进车里,再离开,这对他来讲很好,很幸运,不过还是有其他的事情把他拉了回来。他并没有真正离开他正准备回去的地方,不管前面是什么,他都必须面对。他的理性告诉他,逃跑的念头、写支票以及卖车等等,最终都会惩罚他的。他可能会触犯法律,哦,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后果。以车库的现状,他没有权力卖车,甚至也不能逃跑。逃跑太明显了,他会被抓住的。

于是,他继续用力向下踩油门,急急忙忙赶回吉布斯维尔。香烟烧到了他的手套——他不记得自己戴了手套——散发着臭味。他把香烟扔出窗外,打了个呵欠。以前开车犯困时,他总喜欢抽根烟;香烟也总能让他清醒过来,但此刻尽管他又困又累,却不想清醒。内心的斗争让他恼火,他不想斗争,也不想醒过来。

你一定能注意到瓦尔多·华里斯·沃克夫人,这个女人头戴一顶三角帽,上衣是一件褐色毛线衫,里面穿着从曼恩蒂尔克斯商店买来的斜纹软呢衬衫,腰间系一条窄皮带,脚上穿一双带流苏的苏格兰鞋子。你知道她所有的事情:一名在共和党委员会工作的妇女,因为她过世的前夫是位共和党人。她是一个不错的桥牌手;记得很多歌词的前两句;她读每一本新书,但是不让任何话任何章节破坏、压缩、放大、提高自己的情绪。在做事的空闲间,她会拍拍手掌,两手并拢,然后来回摩擦十根洁白并且曾经非常迷人的手指,使其暖和起来,这时,你会以为她要发表对美好生活的感悟,而她却会说:“哦,该死的鱼!我得把戒指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