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德国的纳粹化:一九三三-一九三四年(第4/27页)

在一九四二年元首生日的午宴席上,谈话的话题转到了国会大厦的建筑及其艺术价值。我亲耳听到戈林打断大家的话,大声他说:「真正了解国会大厦的,只有我一个人,因为是我放火把它烧了!」说完,他还用他的手掌拍着大腿。

看来很清楚,范·德·卢勃是受纳粹党人利用的。他们鼓励他去国会大厦放火。但是主要的工作是由冲锋队员干的,当然他完全被蒙在鼓里。事实上,后来在莱比锡举行审讯时就确定,这个荷兰傻瓜并没有足够的引火物可以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把这座这么大的建筑物烧掉。在他潜入大厦以后二分半钟,中央大厅就剧烈地燃烧起来了。而他只有自己的衬衫当作引火物。根据专家们在审讯时提供的证词,几处大火都是大量化学品和汽油所引起的。显然,这些东西不可能由一个人带进大厦,这一个人也不可能在这么短促的时间内分身到这么多的地方,放起这么多处的火来。

范·德·卢勃当场被逮,据戈林后来在法庭上说,他当时想立即把范·德·卢勃绞死。第二天,共产党议会党团领袖恩斯特·托格勒听说戈林把他株连在内,就自行向警察局投案,几天以后,后来担任了保加利亚总理的一个保加利亚共产党人格奥尔基·季米特洛夫和另外两个保加利亚共产党人波波夫和泰涅夫被警察局拘押起来。他们后来在莱比锡最高法院受审,结果使得纳粹党人狼狈不堪,特别使戈林狼狈不堪,季米特洛夫自任辩护律师,在一连串的锋利的反洁中,很轻易地使戈林窘相毕露。根据法庭记录,戈林有一次大声向这个保加利亚人咆哮:「滚出去,你这个混蛋!」

法官(向警官)把他带下去。

季米特洛夫(被警官带下去):你害怕我的问题吗,总理先生?

戈林:等我们在法庭外面抓到你,给你点颜色看看,你这个混蛋!

托格勒和这三个保加利亚人被判无罪释放,但是这个德国共产党领袖却立即被加以「保护性拘留」,终于在第二次大战时瘐死狱中。范·德·卢勃被判有罪,当即处决。

尽管法庭屈从于纳粹当局,但是这次审讯使戈林和纳粹党人受到了很大的怀疑,只是为时已晚,起不了什么实际作用了。因为希特勒丝毫没有错过时机,已经充分利用了国会纵火案。

在起火后的次日(二月二十八日),他使兴登堡总统签署了一项「保护人民和国家」法令,这项法令暂时停止执行宪法中保障个人和公民自由的七项条款。这项法令自称是「防止共产党危害国家的暴力行为的预防措施」,它规定:

得在相反规定的法律限度以外,限制个人自由,限制表达意见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限制结社和集会自由;对邮件、电报、电话进行检查;对搜查住宅发给许可证件;发出没收以及限制财产的命令。

此外,这项法令还授权全国政府在必要时接管各邦的全部权力,对某些罪行,包括持有武器的人的「严重扰乱治安的行为」判处死刑。

这样一来,希特勒不仅能够合法地任意箝制和逮捕他的反对者,而且由于他捏造的共产党威胁得到「公认」,也能够使千百万德国中产阶级和农民陷于恐惧之中,生怕如果他们在一星期后的选举中不投国家社会党的票,布尔什维克就可能掌握政权。大约有四千名共产党干部和许多社会民主党的及自由主义的领袖遭到了逮捕,其中包括一些国会议员,而根据法律,后者有豁免权,是不能逮捕的。这是德国人第一次尝到在政府支持下的纳粹恐怖的滋味。满车满车的冲锋队员在德国各个城市的街道中隆隆驶过,未经许可,破门而入,进行搜查,把受害者带去,投入冲锋队营房中,严刑拷打。共产党报纸和政治集会固然遭到了取缔,社会民主党报纸和许多自由主义报刊也被勒令停刊,民主党派的集会也不是遭到禁止就是遭到破坏。只有纳粹党人和他们的民族党盟友可以毫无阻拦地进行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