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十五年前之国防论(第2/6页)

虽然人则同也,钱则同也,徒以组织法之不同,而数字上能率之相差乃至于如是,故谓吾国绝对无自卫之能力,其谬乃更甚也。就人口素质言,则除神经较敏是其缺点外,而信德之坚,体魄之强,知识之活泼,虽较之以世界最良之国民,吾可以生命保其无愧色也。就资材之素质言,机械之动力固远不如人,而天然来源之丰厚则固国人所认同,而此物质之运用,则其道固可以按日以得其进步者也。无论如何,以中国今日之地位较之千八百七十年[3]败战后之法,及明治初元改革时之日本,以及今日之德,其为形便势利,盖无可疑者也。

惟然而吾人乃得一结论曰,现状非绝对的改造不可。而自卫之道,其事为至易而可能。

自卫之策当奈何?以今日国家形势言,则是策也,当具备左之三条件:

一、使国内永久不复发生或真或伪之军阀。

二、军费依现在财政状态,至大限不能过预算三分之一。

三、于一定时期中得于一定作战区域内集合曾受教育而较优势之军队。

惟然义务民兵制尚矣。盖欲适合上文之三条件,舍此之外别无他法也。民兵制之要旨,首在教育与军事之调和一致。其在兵卒之教育,则以向来在营中两年间之教育,分配于平常十岁迄二十岁之间,与学校教育夹辅而并进。教育科目中如体操如行军如射击如乘马悉在军人及教育家监督之下任人民自为之。惟必不能在营外教育之群众运动(包含军纪及部队连合战斗教练),则以六个月之新兵学校教授之。盖表面上军队之色彩愈薄,而实际上教育之程度愈深,而于国民经济上之负担,乃大可减少,此其一也。其在将校教育主旨,则在使军官富于人生之常识,有独断能力,而不成为一偏狭机械之才。盖今日物质进步而人民知识益日开,不治文科者不足以使人,不治理科者不足以使物,民事如是军事亦如是也,此其二也。

此种制度最适于自卫,最不适于侵略。

其在中国,则民兵制之善也,更不在其法之新,不在其兵之多,不在其费之少,而尤在适于中国之历史与环境。今试横览中原,则凡人迹所到之地方,二百里以内必有一城塞以居以安。此正我先民当时殖民之惟一武器,而民族自卫之一种象征也。历史上开疆辟土之豪杰,我国民未尝加以特别的赏赞,而独于效死勿去之英雄,则啧啧焉诵之而犹有余欣。降及近世湘军之札死寨,平捻之筑长壕,盖犹是国民性之一种遗传而未替者也。故民兵制者,最适于国民性之军事制度也。

呜呼我国今日,乃日日在威胁中者,非彼侵略性之国家为之厉哉?然则彼利急,我利缓,彼利合,我利分,彼以攻,我以守。此自然之形势,而不可逆者也。三十年来袭军国之貌,专以集人,悉索天下之财,以供其食。其自兵言也,则以养十兵之费,而不得一兵之用,其自民言也,则以五人之所出,不足以供一人之食。物极必反,此其时盖已亟矣。夫不于国民自卫上立一根本政策,微独裁兵为不可行,即裁矣,其为祸于将来,殆亦与当年之军国论相同,抑且或过之也。

民兵制之善美洵有然矣,虽然将何法以实行。二十年来军国民教育之声盛倡于朝野,夫固曰救中国之积弱,而自强之结果乃适以养成今日之伪军阀。今我侪乃趾高气扬,以谈民兵制,若仍是一循旧法,则诚不过一种名词之改革耳。伪民兵之结果或者更甚于伪军阀,吾侪殊不敢断言。吾侪既具有往昔失败之经验,则于此种新名词新方法更当加一度之思考。

且义务民兵制者,实一种最进步的军事组织,其为事业之久远与规模之扩大,虽以今日之英法,尚且有志而未逮。卓莱氏曾有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