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力与武力与兵力(第2/2页)

兵力与兵数,尤不可混。数也者,就人马材料之数量而言,力也者,则数量外,加算以人马教育之程度,材料品质之精粗者也,故必综合无形有形之两元质,而兵力之真义乃见,有形者易知,无形者难求,其在军费定额有一定之范围者,则数量之增,未必即兵力之大也。

凡兵力以其类别之为二,曰陆军,以陆地战争用之人马材料,而加以军事时组织锻炼者也,军队云者,所以自别于乌合之众,为陆军兵力之具体名称也,一曰海军,以海上战争之军舰,水雷艇,商船之武装者,而加之以军事的组织锻炼者也,舰队云者,海军兵力之具体名称也,陆军负陆战之责,有时补助海战者,如军港之陆上攻守是也,海军负海战之责,而有时补助陆战者,如陆上之准备,及运输之护卫等是也。

近百年来,为一切政治之原动,而国制组织之根本者,则立宪制度是也,为一切军事之原动,而国军组织之根本者,则义务征兵制是也。新国家有是二者也,犹若车之有两轮,鸟之有两翼,而二者之间,尤有至深至密切之关系,自国家言,则立宪制度者,求其个性之发达,故自由者,义取诸分,对内者也,义务兵役者,求其团体之坚固,故强制者,义取诸合,对外者也,自人民言,则既有与闻政治之权利,即当然有保卫国家之义务,是故宪法兄也。征兵令弟也,而双生焉,孕育于法国之革命,自由主义,其先声也,成长于普鲁士之行政改革,民族主义,其中坚也,结果于今日之战争,帝国主义,其尾声也。呜呼,吾人读普国名相斯得因之言,而怦然心动也,斯氏[2]之言曰“凡国家失其膨涨之势力于外者,则当蓄其强固之实力于内,是力也,不在其政府,不在其贵族,而在其全国之人民,欲国民之发达进步也,当予以自由,而使各阶级平等于法律之下,故第一农民,当解放也,惟自由之劳动,始能保国于不敝也,当予以土地所有权,惟独立之地主,乃勇于卫其家,即勇于卫其国也;第二市民,当予以自治权也,市政及市会之发达,德族之所以自豪于中古也,据怀旧之蓄念,历史观念,爱国之源泉也,自治植其础,而官治乃增其力也;第三贵族,当教以惟国家存在,而贵族乃始尊荣,亦惟贵族不自私,而国乃始强盛,特典也,特权也,利之适以害之也,政府有司,不求智识于簿书,劳精神于会计,首当与国民共生活,而研究其真正之情实,而施政方针,当力与当时之实情相应。”

故德国义务兵役之发源,表面由于条约之束缚(拿破仑限制养兵不得过四万二千人),而精神实由于行政之改革也,却隆霍斯得者,征兵制之鼻祖也,当时为陆相,而斯得因则首相也,呜呼,伟人之心力与际会,其于国家也,至矣哉,至矣哉。


[1] 瑞士——编者注。

[2] 即斯坦因——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