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二十年前之国防论(第2/2页)

所谓策必胜之道者,道在不自满,昔普之覆于法,盖为墨守菲列德之遗制,而拿翁三世[3]之亡,则在轻视普人之军制,盖兵也者,与敌互为因缘者也,人得其一,我得其二,虽少亦强,人得其十,我得其五,虽多亦弱,故彼此之不耻相师者,正以其彼此互为最后之标准也,夫习于自满者,进一步即为虚[4],故必戒之以惧,而收索之,故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惧而谋,谋而成,所谓策必胜之道也,惧者满之药,而谋之基也。

必战者,至刚之志也,必胜者,至虚之心也,二者相反,而实相成,夫志卑者轻物,志之坚者,求之诚也,见之明者,行之决也,贤者负国之重,必以至刚之志,济之以至虚之心,而其入手治兵,首在择敌。

择敌奈何,有直接以至强为敌者,擒贼擒王之说是也,至强者即对于吾国本,而为至危者也,有先择一易与者为敌,而间接以达其抗拒至强之目的者,偏败众携之说是也,政令修,财用足,民气强,则用前策,其径捷,其时促,若今之英德法是也,若夫国家当积弱之余,威信未立,则当用后策。昔普欲战法,而先试之于奥,意欲战奥,而先试之于俄,盖凡百困难,随一败以俱来,即随一胜以俱去,贤君而当弱国,则恒能于万难之中,适用其偏败众携之略,以渐进而达其最终之目的,其取径迂回,其用心尤苦也。慎之至,明之至也,虽然,就军言军,是二策者,皆可也,皆足为军事之根本也,惟有二途,则大不可:一则甲可战,乙可战,乃既欲战甲,又欲战乙,是则大不可,备多者,力分也;一则甲可战,乙可战,乃今日欲战甲,明日复欲战乙,则大不可,心不专,力不举也。

故练兵二十年而适以自累者,本不正也,政不举也,志不立也。


[1] 即1806年——编者注。

[2] 即拿破仑,下同——编者注。

[3] 即拿破仑三世,下同——编者注。

[4] 同“骄”——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