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谁与争锋 第二十五章 光荣与悲哀(第3/6页)

“立正!”

“趴!”

在所有人沉默的注视中,听到李向商命令的坦克,大脑也许还没有恢复意识,但是他的身体,已经本能的挺成了一杆标枪。

“敬礼!”

仍然没有任何犹豫,坦克的右手撮起,带着曾经练习过上万次,早已经融入他生命最深处的节奏与刚劲,狠狠划向自己的右额,对着李向商,敬上了一个最标准的军礼。而在这个时候,他一直死死捏在手里,仿佛就算是死了,都不会松开的那块碎布,已经在敬礼时,被他放开了。

那块记录着血狼最后遗言的碎片,在海风的吹拂下,一路向前飘,但是李向商却没有立刻伸手去抓住它。面对一个站在自己面前,敬出军礼的士兵,李向商也慢慢地挺直了自己的身体,用最认真的态度,回了对方一个军礼。然后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解下了自己身上的水壶,把它送到坦克面前,沉声命令道:“喝!”

眼看着坦克接过水壶,并把壶嘴送到嘴边,在喉结上下涌动中,把里面的淡水,灌进胃里,李向商终于回过头,从许婷婷手中,接过了她刚才及时抓住的布片。

绿色的布,已经变成黑红色的血字,混合在一起,在这种能见度不高的情况下,真的很难辨认,所以李向商看得很慢。他一个字,接着一字,慢慢分辨着,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慢慢读着。

“坦克是被我怂恿的,我们两个从进入军营就认识了,他太老实,太容易相信别人,更已经习惯了听我的安排,是我怂恿他,强行拖上了他。如果可以的话,求求你们,再给坦克一个机会!如果可以的话,我就算是死了,也会感激你们的!”

血狼到死,都没有承认错误。他到死,都在自己遗书上,留下了最后的宣言:“我不怕死,我过去不怕,现在也不怕,我只是……不想流泪!”

血狼太年轻,太沉不住气,才会在最激动的时候,甩掉了自己的军装,但是他后悔了。他舍不得离开军队,舍不得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他更想让别人知道,他不是怕死,才会选择当逃兵,所以他用最激烈,最不智,但在同时,也是最有效的方式,证明了自己。

看着血狼到死,都死死跪在那里不肯倒下的身体,还有那依然双眼圆睁的眼睛,李向商在轻轻的吸着气,他一向沉静如水,他的个人修养,更到了就算是临泰山倒都可以不动声色的程度,可是现在,他捏着那块碎布的双手,却在轻轻颤抖着。

壮士断腕!

弃车保帅!

这些成语,谁都知道,更把它们当成了真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更是人人信奉的哲理。

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这些几十万人当中,也未必会出现一个的英雄,他们的事迹,被拍成了电影,何止千百次的反复播放。他们是圣人,他们是伟人,他们是英雄,他们的事迹当然应该被后人敬仰,被后人怀念,可是当他们的事迹,已经犹如春风化雨般渗透入人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一种军人的标准。

为了顾全大局,壮士断腕,他们就应该被牺牲;为了让更多人活下去,弃车保帅,他们就应该面对死亡!

很多人都把这些道理说得理直气壮,可是请问,如果你站在了这些职业军人的立场上,你是否真的能做得无怨无悔,是否真的能死得慷慨激昂?

美国军人,在战场上只要尽了力,发现事不可为,就可以举手投降。他们回国后,还会得到英雄式的对待。在中国,一个职业军人要是投降了,被俘了,最终又通过交换俘虏,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他们要面对的,又将是什么样的面孔?!

美国军队战斗力很强,他们相信自己哪怕是身受重伤,哪怕四面楚歌,他们的战友,他们的上级,依然会不离不弃,所以他们可以横冲直撞。中国军队战斗力很强,因为所有人都在用圣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他们一旦身陷绝境,不给自己准备一颗光荣弹,就会让军队蒙羞,所以他们在战场上,面临绝境时,往往会破釜沉舟,打出最惨烈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