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头衔(第6/9页)

对他家庭的了解也没有得到什麽有价值的资料。他父亲已去世很久,母亲说他是一个商人。可是,他却被人用刀挖穿了心脏。他死得很快,根本没来得及拔出腰间的手枪。对他的一整套指纹的检查只得到了一个新的身分,联邦调查局的记录中也没有找到相同的指纹,尽管法默的指纹还可以同许多无名的指纹加以对照。雷恩和道格拉斯也没抱多大希望。在卧室中发现了叁个法默完整的指纹,都是在玻璃窗上发现的,精液的痕迹通过化验与他的血型相符,是O型。另外一处精液证明是AB型,可能是杀人者的血型或那位失踪的越野车的主人的血型,但尚不能肯定。他们估计凶手同那个女人的性行为时间可能很短暂,再不然就有可能是同性恋。如果是後一种情况,那个被怀疑失踪的女人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另外还有一些残缺的指纹,一个是女人的,一个是男人的,都是从指纹的大小估计出来的。但因为不完整,也得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结论。更糟的是,正当指纹检查小组准备去检查那辆停在外面的越野车时,八月炽热的太阳已将汽车烤得烫人,该车的登记主人威廉。彼得。格雷森的指纹早已变成了一些模糊的斑点。一般认为残缺指纹少於十个相同点时辨认起来是十分困难的。

对於联邦调查局国家犯罪资料电脑检查中心的调查也没有获得有关格雷森或法默的任何消息。最後,马克。查伦的缉毒组也没有发现有关这两个人的资料。这件事不值得再回头从开始做起,即使如此也不会有什麽结果。在谋杀案调查中常常是这种情况。侦察工作是一种大事和小事的结合,而且小事情往往涉及得更多一些。

法庭辩论可以证实这一点。然而他们确实从褐石建中得到了一个新的线索,他们了解到凶手大致的步伐距离,从中推算出了此人身高在五十至六叁之间。

但这一高度比维吉尼亚。查尔斯所估计的要高,因而也排除了这种可能。他们知道它是白种人,身体很健壮,他们知道他运气很好,而且很可能熟悉各种武器的性能。他们还知道凶手有一些基本的格斗训练,并且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街头流浪汉。

所有这些情况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一般男人都在这种身高围,住在巴尔的摩城区的一半以上的人都是白人,在美国有数百万老兵都经过格斗训练,而且很多人是来自高级军事单位。步兵的技能也不一定非得是老兵才懂得,更何况在过去叁十年间,国家每年都招收新兵。在二十哩的围内至少有叁万人符合上述特徵。

难道凶手就在贩毒这一行中?他会不会是一个抢劫犯?他会不会像法伯所推测的那样,是一个负有某种使命的人?雷恩比较倾向後一种情况,但也不能排除前两种情况。精神病专家和侦探从前也搞错过。一个简单的不相符的事实就可以把一种最高段的理论击得粉碎。雷思想,这个凶手一定是法伯所说的那种情况。他不是个罪犯,他是个杀手,一种很特别的杀手。

“我们只需要一个情况。”道格拉斯静静地说,他很懂得自己上司的面部表情。

“一个情况。”雷恩重复了一句。那就是私人的笔迹。解开一个案子的关键可能是一个姓名,一个地址,一辆汽车的外观或牌号,一个知情者。情况总是如此,尽管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这需要侦探去找到那关键的一块拼图,才能使整个画面变得清楚起来,所以要从那些嫌疑犯中去找出那块来。这个关键是存在的,雷恩对这一点深信不疑。这个凶手很聪明,像这样的人,在他杀死一个目标之後,一般说来会逃之夭夭,但这个人不同,他并不满足於杀死一个人,是吧!他既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为了抢钱。他的行动有一个程序,每一步骤都包含着危险。这就使他必须留下蛛丝马迹。这位警探对此深信不疑。尽管他十分精明,但这些复杂情况会逐渐增加,危险也越来越大,最後他总有失误的地方。也许这种失误已经存在。雷恩这样想着,无疑他的思路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