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6页)

“好,有种,好小子。干爹喝多了,以后不在人前说,不让别人知道。但是,你得答应我,做我的干儿子!”

“嗯。”李明强点了下头。

“好,叫声‘干爹’,再作首诗,歪的正的,干爹都爱听。”

李明强没有叫王宏茂干爹,王宏茂喝高了也不计较,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李明强作诗。

李明强想了想,说:“我就为‘杜甫’溜几句吧,叫,叫《给杜甫画像》。”

“好,快说内容。”王宏茂又喝了一杯酒,他今天显得格外高兴。

“生下来,

喝足了笔架山的奶,

爬到砚台池撒了泡尿,

整整流了五千个年代。”

“哈……好!妙!妙极了!不愧是笔架山的儿子,有它的气魄,有它的粗犷。哈……”王宏茂拍着桌子大笑不止。

李铁柱说:“这叫什么诗。”

“好诗,好诗。我喜欢,我喜欢。哈……”王宏茂兴奋地把李明强揽入怀中,用他那硬胡茬子蹭李明强的脸蛋。李明强感到有点痒,有点痛,但他不躲,心里好高兴。

就这样,李明强上了公社业余体校,在王宏茂的严厉指教下,人家练一个小时,他练两个甚至三个小时,三个月没有回一次家,没有看一场电影,没有真正玩过一次。他埋着头练了三个月,从一个没有摸过篮球的孩子,成了公社体校的第一把刷子,当上了篮球队队长和班长。他干什么都玩命,不仅篮球打得好,学习也好,老师交办点事,都能有板有眼儿地完成。在王宏茂等老师的庇护下,在体校一待就是五年。每月交五斤白面、五斤小米、十斤玉米面、十斤红薯面和两元钱,足吃,公社每月给补助十元钱、十五斤白面,勤工俭学,改善生活,小共产主义把李明强养成了一个一米八零的小伙子。

升入高中,李明强就像走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父母摘掉了“右派”的帽子,他以优异的成绩和文体方面的天赋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尊重,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入了团,当上了学校团总支副书记。他平时在高中学习功课,课余到体校练球,有重大赛事时参加比赛,成了高中和体校的重要人物,成了学生中的第一号人物,成了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特别是大队支书张洪的女儿金凤,孩提时就想嫁给李明强,上高中又碰到了一起,就给他写了情书,并紧追不放。

“不可能,我们两家有过节,首先双方父母就不会同意。”李明强对金凤说,把她的信递了过去。

“我不要,我就要嫁给你,我可以和家里断绝关系。”金凤坚定地说。

“好,那我就依了你,把你弄出孩子,再不要你,气死你爹张洪那老兔崽子。”

李明强不止一次这么想,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转悠了很久,有各种因素,有恨、有爱、有生理反应的性冲动。金凤很漂亮,虽抵不上校花杨玉萍,但在高中也是女生中的佼佼者。她中等个头,很瘦,和她家的生活条件极不相称,就像她爹张洪一样,吃遍了全村,一顿饭吃一头猪都不长肉。她爹张洪虽瘦,走路胸挺得老高,头抬得跟葱碑[1]似的,横着走,说不出的傲气和霸道。金凤走路也有她爹的风范,高高地挺着胸,一对已经成熟的乳房挂在她那瘦窄的胸脯上显得特别大,随着走动一颤一颤的,学校的男生爱看,路上的男人也爱看。一次,李明强和金凤走在路上,连拾粪的老头儿都多看了两眼。金凤走路,不像她爹那样横着走,而是摆着走。从前边看,胯部一耸一耸,乳房一颤一颤,很性;从后边看,屁股一扭一扭,裆缝一闪一闪,很浪;从两边看,上部一摇一摇,下面一摆一摆,很条[2]。不论是左看右看,前看后看,上看下看,远看近看,都是一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