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长安张超(第2/2页)

“我张铁枪就不相信这长安城没有王法了。”

说着,他转身便往长安府衙门去。

崔胖一见老铁枪居然软硬不吃,也有些意外。

他黑着脸,一挥手,“把这独眼给抓回来,不能任由他去污毁我们崔家的名声。”数名崔家的家丁奴仆就拥上前去。

可岂料,老铁枪那曾经是百战余生的老兵,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一见他们这行事,越发肯定他们害了张超,现在肯定也想把自己害了。

当下愤怒挥起拳头,几下就把那几个家丁打倒,然后也不与他们纠缠,直接就奔往长安府衙。

老铁枪敲响衙门前的大鼓时,长安府尹长孙无忌正在翻看长安今年的工商税收表。

听到鼓声有意外。

外面这鼓可不是随便能乱敲的,那是鸣冤鼓,一般百姓若要告状,得逐级上告。比如长安的百姓,若有诉讼,一般的民事诉讼,是由里坊吏员先负责处理,一些重大的案件,则是报由长安或万年两县衙。

未经县衙审理,是不能直接告到长安府衙来的。

越级上诉,先要打上二十大板。

甚至可能,打完了还要把案子发回县中。

当然,如果是有重大案子,或重大冤屈,也是可以敲这鼓的。

“去看下是什么情况!”长孙无忌对门口随从道。

府尹是不直接审理诉讼官司的,一般就算呈到长安府来,也是先由长安府的录事参军事负责接案,由他先评估是否当由长安府审理。

如果符合规矩,则他受理案件,然后再转呈给负责诉讼司法的法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负责先初审,然后呈报给长安府司马,司马审核后要交给长史,长史最后又要把案子审判结果呈给府尹。

府尹只是最后审核判案结果的,若是觉得不对,可以驳回重审,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亲自审理案件。

一个长安府的府尹,管着二十多个县,上百万的人口,负责的是方方面面,是抓总的,具体的各项事务,都有下面的专人处理的。

“大尹,是一个退伍的老兵,鸣鼓诉冤,要状告长安县功曹参军事的管事崔琮,说他谋害自己的继子张超,请求官府为他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