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豪强(第2/2页)

罗成的一千亩地,基本上都是原来王伯当家的地,这些田地都比较肥沃,如今却全都便宜了罗成了。

他在田边修了几间房子,便算是他的田庄庄园,隶属在他名下的二十五个奴隶都安置在那里。

罗成对于田地倒没有那么大的喜爱,不像父兄他们那般对田地热爱。

一千亩或一百亩,他还真没觉得有多大区别,反正他自己也并不会去种地。不过稍了解了些隋朝的税赋制度之后,罗成还是有很大感慨的。

因为有个官身,他便是不课户,不管他是有一百亩地还是一千亩地,居然一点租调都不用交,普通百姓人家,按丁纳租调,一丁一年田租就得两石,可罗成有一千亩地,居然一石租都不用交。

他要交的只有义仓粮,这个不管是不是官都得交,每亩二升,一千亩地他得交二十石,另外作为上上户,他还得再交五石。

二十五石义仓粮,这就是他所需要交的所有了。

不得不说,还真是特权阶层啊。

太不公平了,但作为享受其中利益即得的那部份人,罗成又觉得这种感觉其实挺不错的。

一千亩地,其中八百亩是他自己的永业田,二百亩是职分田。永业田全都由自己的奴隶耕种,亩收一石,他一年就能收最少八百石,职分田是收租,亩收六升,二百亩能收二十四石。

算下来,他拥有这些田地,一年能收最少八百石的粮食,数量不少。但若是折算成钱,其实这上千亩的土地收成,又不值几个钱了。

现如今,一石粮食也不过百来钱,八百石粮食,也不过能卖上百来贯钱而已。

当然,田地年年有产出,就算旱涝也一样能多少有些收成,这个却是极稳定的。

关键还是这个时代的粮食产量太低了些。

亩产居然一石多点,这都还算比较好的,如果能产两石,那基本上是种植的小麦或水稻。但种小麦和水稻,却又对水需要比较大。

有空的话,或许可以好好研究一下,改进一下耕种水平,这年头土地还停留在轮耕休耕以恢复地力,一人耕种几十亩地的粗耕阶段。要知道,到了明清时代,当时的百姓已经懂得精耕细作,一亩水田能产好三四石粮了。

就算一亩三石,也是比现在翻两三倍啊。

随便翻一倍,家里田地产出收入就能增加一百多贯,这个可就非常可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