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威望(第3/3页)

“家当一人一份,不管是田地还是房屋还是家具,又或家里的钱帛、牲畜等,都是一人一份。七叔公年纪大了,那他的那份地分到手后,可以再交给你们兄弟种,然后你们每年交给佃租也是一样的。等七叔公百年之后,他那份,再由你们兄弟平分。”

“你们那两位残疾兄弟的地,若是自己一人种不了,我觉得可以让他们两个打帮一起种,然后你们兄弟伙平时帮衬一二。比如说农忙之时,各家抽个半天一天时间,帮他们安种、收割,这样他们也能够养活自己了,你们觉得呢?”

七叔公表示同意。

他一众儿子中,有人觉得不如直接把地全分给他们,然后他们再各家凑点粮食给父母和那两兄弟。

但七叔公不同意,“我要分一份,你们要是不愿意佃种我的地,我就佃给别家种。”

最后,大家还是同意了罗成的分法。

田地均分十四份,一人一份。

而耕牛、农具、家畜家禽、家具这些,则是先作个价,然后均成十四份,大家可以交换,也可以买下,但总要补偿其它人,最终大家得要扯平就行。

没有了各家的媳妇们参与分家,男人们倒还算比较痛快的,左分分右分分,中间也偶尔争吵几句,但有罗成压阵,倒没吵的多厉害,最终还是达成了一个分家协议。

罗成亲自提笔起草了这份分家协议,上面把详细分家方案写明,然后他写下了自己主持人的名字,又请了同村几位辈份大的按了手印作为见证人。

最后七叔公和十三个儿子全都在上面按上了手印。

“这份就存留在村里做个备份,我另外再给你们每人写一份,大家再都按个手印,以后各执一份,不得反悔,更不得闹事。分家之后,你们也依然是父子兄弟,希望大家以后相互帮助,互相照顾,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若有事后反悔,闹事挑衅的,全村共唾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