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麻胡(第2/3页)

众人闻言无语,地级功法……

他们要有地级功法,干脆直接和燕郡赵家还有血刀门交易好了,想来赵家和血刀门一定会同意放人。

还用得着上赶着巴结青云寨?

见众人气势渐衰,卫庄却又给众人打气道:“倒也不必太悲观,青云寨虽说不管我们,但我看着,他们也不想和赵家还有血刀门彻底结成死仇。燕郡赵家离这里虽远,却也是数百年的上中名门,远不是我们能比。而且赵家还运作了一个族人成为榆林城太守,再加上血刀门,纵是青云寨也吃不消。所以青云寨多半会选择和谈,我们也就还有机会。这一关,不一定就是死劫!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只要能换回家人和弟子,其他的都好说。”

听他这般说,一众老江湖都觉得言之有理。

于是皆听从卫庄之言,寻笔墨书写下各自的功法绝学,当做贺礼送与田五娘和林宁,作新婚贺礼。

……

“吉时已到!”

山寨大总管孙伯一大把年纪,却依旧当仁不让的做起了婚礼司仪,扯着嗓子嚎道。

当年,林龙和宁氏成亲,便是他做的司仪。

林宁在方智、胡小山、周石、李轩、曾牛等八个轿夫的陪伴下,骑在马上,引领着一座八抬大轿前往了苍松院。

不过进了苍松院,却被邓雪娘领着一群山寨大娘给拦下了:

“小宁,你总说自己是读书人。我听说县城里的读书人娶妻,必要写一首催妆诗才能进门儿,今儿你也得写一首才成。”

一众老娘们儿纷纷起哄。

林宁吃惊道:“你们还听得懂诗?”

打量人的目光,好像在看制杖……

“呸!”

邓雪娘气的啐骂道:“你当老娘不识字?”

不想一旁却有拆台的:“四当家的,当年还是夫人教得咱们识字。她老人家在天之灵若是知道你在这样大喜日子里用这些为难小宁,怕会不高兴。”

邓雪娘面色一滞,随即扬头道:“不会!林嫂子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善良贤惠的女人,她看到今天只会高兴,哪里会生气?”

说罢,拿眼觑视林宁。

其实她心里也有些忐忑起来,感觉骑虎难下,方才看到身着新郎喜服的林宁骑马而来,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哪里还像山寨里的山炮,分明就是个王孙公子。

再念及她那痴傻女儿,一颗心彻底投在了这坏小子身上,结果却只能做个小……

心里不忿,就想给他添点乱。

只是现在又难免担心,怕果真坏了事。

万一林宁若是吟不出来,那可遭了。

旁的不说,回头春姨就能活吞了她!

心里打定主意,就算林宁放个屁,她也捏着鼻子认了……

却不想林宁却坐在马上,朗声诵道:

“一床两好世间无,好女如何得好夫。高卷珠帘明点烛,试教菩萨看麻胡。”

“哄”的一声,别说一众妇人们,连抬轿的八人都喷笑出声。

大当家的田五娘这样的好女,可不就是嫁给了个麻胡吗?

他们再没想到,一向傲慢的如同公鸡的林宁,居然会承认自己是“麻胡”!

不过他们外面笑疯了满意了,可在里面给田五娘当伴娘的宝勒尔听田五娘翻译过后,却跳起来要去和林宁拼命。

“麻胡”原本的意思就是丑陋的胡人,偏宝勒尔是胡人且不说,脸上的雀斑还一直是心结。

这下不要了亲命了么?

那恶人分明是在嘲笑她!

好在田五娘及时安抚住了她,同她分说,这是新郎的催妆诗,典故来自一丑女婿对丈母娘的小小反击。

宝勒尔听罢才暂熄怒火,可对读书人却愈发厌恶。

总算她还记得今天是田五娘的大喜之日,而额格其田五娘又心思忠厚,不肯舍弃了那个贼眉鼠眼只表面光鲜的小白脸,所以才按住心里怒火没再发作,连林宁进门背新娘上花轿都只拿眼狠狠瞪了两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