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4章 天中义骨(第2/3页)

无论世道主流认不认可,但最起码在馆院之间,这番论调更被精简之后,由馆院学子们筹钱刻碑,并在伊阙买了一处小园将之立在此中,将这小园命名为义园,用以彰显他们这些馆院学子们的同窗情谊不可轻侮!

正因为有了之后这些事迹,那些真正高位的大人物们也渐渐意识到,馆院同窗义气已经是需要正视的人世情谊,眼下还只是初露端倪,未来肯定能给世道带来大的影响。而对于真正唤起这种同窗情谊的沈勋,评价也都高了几分。

天中义骨沈二郎,在去年碻磝大战之前,于洛阳的名气甚至一度压过沈家另一个二郎、也就是沈勋的父亲沈牧,时誉更是较之乃父好了太多。

沈勋对此倒没有太过感冒,他只是性喜热闹、又好斗勇,或许还有一种要借这种举动、在家门一众兄弟中得于父母更多关注的意味在其中。

名气大了,对他而言最大的好处那就是找他助阵干仗的人越来越多了,于是忙碌的身影奔波在洛南伊阙诸多斗殴现场,乐此不疲。这么说吧,整个洛南伊阙,就没有他不敢打的仗。

沈阿秀心里,其实也颇有几分佩服这位堂兄,尽管他在入学前夕,便得于母亲叮嘱,告诫他决不可跟随沈勋在外斗殴伤人。

兴男公主有此叮嘱也是正常,毕竟阿秀身份较之沈勋要更加敏感,身为沈氏家门嫡长孙,又是长公主的儿子,哪怕是在不怎么关注出身背景的馆院,也绝对让人不敢无视。学子争勇搏击,只是小事,但阿秀若真敢上场,谁又真的敢去打他?

不过沈大将军对此倒是看得开,只是告诉阿秀,男儿义气直须战、同流竞勇莫等闲。不独说是这么说,大将军更亲自下令让神都坊给阿秀定制了一柄兵尉杖,让他携带上学,据说用材都是真正的军工材质,裹在棒身的胶皮甚至是雷车弩这种军国重器用材。

这一柄兵尉杖,沈勋也看到过,哪怕是他这个率先引用兵尉杖的首倡者对此都是垂涎三尺,每次大将军归府都要谗着脸凑上去卖好,也想求同样规格的一根器杖。

最终沈大将军答复他,若是不能在馆院以甲等结业,这一生都不必想拥有这样一柄器杖,就算私自去打制,哪个工匠敢接,必受严惩!

所以这位大名鼎鼎的沈二郎,除了斗殴之外,学业上也是须臾不敢放松,这个奔波于洛南各个战场的身影,随身携带课业,打完就写,已经成了龙门一景。

虽然父亲对自己斗殴事业不独不阻止,还非常鼓励,但阿秀还是很少参与。

一则的确他的出身强到哪怕不畏权贵的同窗们也不敢小觑,须知他父亲沈大将军乃是馆院学子共同偶像,他们是不太敢撺掇阿秀亲自下场的。

二则阿秀也担心一旦失手打伤了同窗,遇到不讲究的家长如他堂伯母那种追责上门,他这根就连沈勋这个斗殴大宗师都艳羡的宝器,只怕转头就会成为他母亲处罚他的刑具。

因为这一柄兵尉杖,沈勋在一众堂兄弟中与阿秀关系最好,虽然不能拥有,但每到重大斗殴场合,借用一下也觉斗志昂扬。

这种好关系,无形中也给阿秀挡了一些麻烦。比如眼下他们这些沈氏子弟天不亮就要贯穿整个洛阳城去上学,其实本来不必,原本只是阿秀一人独享的优待。

有一次阿秀实在受不了这种早晚奔波的折磨,便去见祖母魏氏,言是同辈堂兄弟们都在馆院寄宿,唯独他一人还能归家吃上一口热羹饭,但是想想其他堂兄弟们无此待遇,他也实在是食不甘味。

魏氏听到孙儿如此仁义,心中自是欣慰高兴,于是便直接决定,他家儿郎凡是十五岁以下的,俱都不要寄宿学中,至晚归家食宿。

阿秀倒是没想要坑这些堂兄弟们,但结果却是如此。那些堂兄弟们在馆院寄宿,夜间还能跟同窗出入活动,正是快活,还对阿秀幸灾乐祸,却没想到转头自己便祸从天降,也要承受这种早晚奔波之苦,自然对阿秀满是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