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信托治家(第3/3页)

庞大家业拆分惠赠乡人,看起来是一件普惠乡土的好事,但其实具体到人事上,则未必就全是好。

一方面产业拆分太细碎,便很难再发生以往那种成规模的集群效应。另一方面就是这些乡人们本身并不具备沈家经营产业的各种优势,经营能力也都高低不等,其实会流失掉一部分产能。

至于剩下这一部分家业,沈哲子打算将之在产权上打包集结起来,然后交付给鼎仓委托管理,每年整体收益的三成抽取为管理费用,剩下则直接以钱粮回拨沈家。

古人对金融理念的接受程度真是不容小觑,基于鼎仓而生成的鼎券,由此已经衍生出了次级的债券市场。再通过沈家自己的产业折腾,来试试创建一个信托市场也未尝不可。

鼎仓本身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组织,不独管理着都督府在江北的大量产业布局,南北的物货渠道更是经营多年,由其代管沈家分散在江东的各项产业,所带来的效益必然更大。而且这样也能避免一部分沈家人过于短视,贪于物利而以身试法。

沈哲子打算若是自家产业托管经营顺利的话,这种方式也要大规模在权贵世族之间推广开来,由鼎仓专业人才的经营,既有利于资源产业的充分整合,也能相当程度避免那些膏粱纨袴因为直接参与经营而产生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乱象。

沈氏家业的处理,仅仅只是一桩小事,而真正牵动时局人心的,还在于国丧之后台内政治格局的波澜变化。而拉开这一场动荡序幕的,便由琅琊王氏遗孤王混入诉廷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