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学会花钱(第2/4页)

这栋茅草屋并不大,两间房子加起来也不过十来个平方,加上几年的风吹雨淋还有荆棘野草的侵袭早就倒塌的边缘,要不然这颗土制手榴弹的威力根本就不足以将其摧毁。

七八个大男人一起动手,稀里哗啦一顿翻找,很快就看到了压在下面的狼尸,等全部翻开之后,除开三条大狼以外,还有两条小狼,体长约四尺,还未完全成年。

房屋中间一个半尺深的土坑,都是新翻出来的泥土,是手榴弹的弹坑。

一颗太乙神雷不光炸死了五头狼,还把一栋房子也炸塌了。

五头狼尸提出来丢在一起,身上到处都是血洞,其中一头最大的青狼整个头都被炸的稀烂,不知道为何会是这种结局。

看着陈旭不停的翻看这头无头大狼,刘坡解释说:“侯爷,这条应该是头狼,估计是想把您丢进去的太乙神雷咬破,结果反而被炸死了!”

“狼有这么聪明?”陈旭疑惑不已。

“旭儿,狼是我们所见过的野兽中最聪明的,比家犬还聪明,一头狼如果在一个地方受过伤,绝对不会第二次再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族群也一样,而且狼群还有攻击战术,就像行军打仗一样有章法!”陈虎在旁边脸色严肃的说。

陈旭点点头站起来说:“我们把这个山谷好好搜寻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危险!”

“是,侯爷!”刘坡和几个猎户都一起拱手。

一个时辰之后,一群人扛着大大小小共计七头野狼钻过峡谷,又用了近一个时辰才回到清河镇,此时已经快到申食了。

在大秦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野生动物到处都是,而处在肉食动物链条顶端的狼自然也到处都是。

狼最早的记录是诗经,而中原地区实际上很多地方叫毛狗,主要是浑身的毛发非常杂乱粗糙,但要是在秋季捕杀的话,换毛之后的野狼皮是非常好的皮货,皮薄毛厚,适合用来做皮袄和褥子,比狗皮的品质高多了,价钱也不便宜,一张皮价值数十钱,因此冬天能够穿得起穿狼皮袄子盖的上狼皮褥子的家庭,都是地主老财。

因此这七头狼被扛到镇上的时候,引起了一阵巨大的轰动。

眼下大秦主要的肉食是牛羊肉和狗肉,数量少不说而且还很贵,野生的肉食比较杂,野鹿野猪野狼甚至还有虎熊等等,不过数量更加稀少,即便是如今正在快速富裕的清河镇,吃得起肉的还是少数,而且狼肉没有脂肪,花几钱吃一斤肉许多人还是心疼,主要消费的人群还是清河镇上一些有头有脸家庭还不错的大户。

刘坡唤来镇上几个屠夫把几头狼剥皮清理干净,陈旭把两头小狼的肉带回了小河村,剩下的狼肉和狼皮都赏给了刘坡和几个猎户,让他们自己去处置。

狼肉陈旭没有吃过,因此回家之后特意吩咐厨工炖了一大锅品尝了一下,味道还不错,没有狗肉细嫩,而且据厨工说狼肉略微有些腥臊,不过加够了花椒八角香叶大姜等作料,提前还加入豆酱翻炒过,因此吃起来并没感觉到任何异味,反而是肉质紧实比狗肉更有嚼头。

“好吃好吃!”餐桌上韩信抱着一根狼腿啃的满脸汁水。

杏儿和虞姬也一块接一块吃的不亦乐乎,赢诗嫚和蒙婉了两人陪坐在陈旭身边,也都小口小口吃的停不下来,而陈姜氏和韩田氏则坐在陈虎身边,不停的给他夹菜,大碗里面堆了一大碗狼肉,陈虎脸色平静,一边吃一边和陈旭喝酒,非常享受目前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老爷生活。

其乐融融的一顿晚餐,一大锅狼肉被吃的干干净净,吃完晚饭父子两个去书房喝茶剔牙继续商量关于这个山匪巢穴的开发和使用规划。

第二天一早,父子两个再次出发,到镇上之后陈虎再次带着几个猎户和召集的十多个乡民带着砍刀上山,准备先把那条通往山谷的狭窄通道中的荆棘野藤全部清理一下,而陈旭则来到铁匠铺,让他们帮忙打造一批防身用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