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懂事(第3/5页)

何况,他也不想让佛教太过嘚瑟。

“殿下,太子妃让人来报,刘承徽刚生了一个小王爷,母子平安。”

听到李亮的恭喜,朱瞻基却有些头疼起来了。

刘承徽这个女人很符合朱瞻基的爱好,她精明能干,并且没有底线,的确是他生活中的好帮手。

唯一不好的是,她太精明了,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这一点,她很像朱瞻基前世的老婆格拉西亚。格拉西亚把帕丽斯欺负的变成了一个小受,面对“正妻”颜芳青,她也毫不示弱。

虽然她知道无法跟颜芳青相争,所以就自起炉灶,在南美和欧洲建立了庞大的势力,藉此跟颜芳青别风头。

在这个时代,等级观念已经融入了所有人的血脉中,刘承徽上面还有好几个等级,她当然不可能像格拉西亚那样强势。

但是在朱瞻基的那些异族女人心里,她远比太孙妃更加可怕,在她面前,远比在孙娴面前听话。

以前没有孩子,她还会安分一点,现在生了儿子,为母则强,为了儿子,她恐怕会争的更多。

朱瞻基别的不怕,就怕她会带坏后宫的风气。

回到了皇宫,朱瞻基先去了刘承徽的寝宫,为了迎接朱瞻基的到来,这里已经被彻底清理了一遍,没有了产房的腌臜气味。

刘承徽一米八的个头,自己懂医术,身体保养的很好。她不像一般女人那么柔弱,生个孩子也没有伤到元气,到现在都还精力十足地坐在床上安排宫女们忙东忙西。

见到朱瞻基回来,她立刻开心地笑了起来。“殿下,妾身幸不辱命,给殿下生了一个儿子。”

朱瞻基笑了笑说道:“生儿生女都一样,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更喜欢女儿一些。”

这一点刘承徽也是知道,朱瞻基很少跟儿子们亲热,对是对待几个女儿,都亲近的很。

刘承徽笑道:“那等妾身养好了身体,再给殿下生个女儿。快把小王爷抱过来让殿下瞧瞧……”

一个身体健壮的宫女抱着刚出生的孩子过来,跪在了朱瞻基的面前,让他能更清楚地看清她怀里的孩子。

朱瞻基一看乐了。“这么胖的小子,你受苦了。”

刘承徽满足地笑道:“八斤一两呢,为了这个小家伙,妾身痛了两个时辰,不过一切都值得。殿下……”

朱瞻基从她的语气听出了她有话想说,问道:“有什么话就直接说……”

“妾身从祖师那里知道殿下让他在研究牛痘,上个月,妾身见了祖师一面,听说他将牛痘已经分解出来了。”

朱瞻基明白了她的意思,看着她的眼睛说道:“分解出来不代表就能给人种,现在还要经过试验,只有等安全了,才能给孤的孩子们用。”

刘承徽笑道:“殿下不要忘记了,妾身也是学医的,跟殿下在马林的时候,殿下的话,妾身一直记在心上。”

实际上,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在面对各种病毒的时候,并不是毫无察觉,也不是没有各种应对手段。

只不过,因为缺乏研究,所有人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比如大明就有种痘法,不过种的不是牛痘,而是人痘。

只不过,人痘相当于是直接传染,死的人比救的人多,这种方法根本没有人敢再试验了。

天花,鼠疫,流感,这都是制约这个时代人类繁衍的最大敌人。

在马林,当地人对天花的抵抗力就远比欧洲人要强得多。

一次两次是这样,几百年都是这样,欧洲人和马林人就对这种情况进行了研究。

最后得出了结论,马林人之所以抵抗天花比欧洲人强,主要是因为马林的牛多。

这是因为,在英国也好,法国也好,凡是家里养的有牛,得天花的几率就小。

特别是那些挤奶工家庭,大部分孩子都能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