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还是罚的轻了(第3/3页)

只是而瘫装的久了,毕竟也有几分真正的帝王气象,魏忠贤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崇祯皇帝眼中一闪而逝的杀机,反而开心的拜道:“启奏皇爷,奴婢知道皇爷心善,心疼奴婢这些阉人。但是奴婢说句诛心的话,如今国事艰难,用银子的地方很多。所以这替奴婢等阉人修的庙,还有用来买埋骨地,赎回命根子的银子,奴婢等也当出一份力,不能光让皇爷出钱。奴婢昨儿个跟其他的十一监还有四司八局的大太监都商量过了,奴婢等愿意拿出一半的身家,用在这件事情上,求皇爷恩准。”

嘿,还有抢着出钱的!

崇祯皇帝心中开心不已,面上却是拉下了脸,开口道:“胡闹!这原本就是朕给你们的恩典,再让你们出钱,这成了什么了?此事休要再提!”

魏忠贤干脆跪地拜道:“皇爷,奴婢还好些,好歹有个儿子,但是其他的公公们多数都是没有儿子的,这些银子死了也带不走,倒不如用在正事之上。而且这些钱,很多是他们收受的孝敬,原本也不是他们自己应得的。奴婢斗胆,跟他们商议说让他们把银子拿出来办正事儿,便替他们在皇爷面前求个恩典。奴婢行事鲁莽,求皇爷恕罪。”

崇祯皇帝心中暗笑,却仰天长叹一声道:“忠贤呐,你让朕说你什么好!罢了罢了,就依你所言罢,你回去后告诉他们,以前的事儿,朕不再追究,以后要好生用心的当差。等你们这一批老人走了之后,就先去朕的寝陵之中伺候着,等朕龙驭宾天之后,还是要用你们这些老人的。”

等到了第二天的大朝会之上,例行的扯皮之后,崇祯皇帝便开口道:“苏爱卿何在?”

刑部尚书苏茂相躬身道:“臣在。”

崇祯皇帝道:“依大明律,民间擅自净身者何罪?”

苏茂相躬身道:“启奏陛下,依大明律规定,凡官民之家、不得乞养他人之子、阉割火者、违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子给亲。先年净身人、曾经发回、若不候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来京、图谋进用者、问发边卫充军。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孝宗皇帝圣旨,今后敢有私自净身的,本身并下手之人处斩,全家发边远充军。两邻及歇家不举首的问罪。有司里老人等、仍要时常访察。但有此等之徒、即便捉拏送官、如或容隐、一体治罪不饶。至万历十一年时,神宗诏喻天下,民间有四五子以上,愿以一子报官阉割者,许之。有司造册送部、候收补之日选用。如有私割的、照例重治。邻佑不举的、一并治罪不饶。”

崇祯皇帝心道这才对嘛,没事儿总他娘的想着割什么玩意儿,谁敢自己割就重罚谁。

当然,割了那二两肉倒是没什么,关键是这给后世开了个很坏的头——后世就有些人在精神上把自己给割了。

最重要的是,原本应该是壮劳力的汉子被割了之后,这不仅仅是少了二两肉的问题,而是整个人的劳动能力就直线下降了。

如果是自小就割了的,倒也能混个长寿,但是成年之后,尤其是中间之后再割了的,那可就坑了——老的比正常人要快的多。

只是大明朝这种私自净身的情况还是管的轻了,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会选择自己阉割了以求入宫?

崇祯皇帝干脆道:“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也。此后再有私自净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处斩,全家远窜三千里。两邻及歇家不举首的问罪。强迫他人净身者,与杀人者同罪。父母强逼儿童净身者,杖一百,远窜三千里充死囚营,遇赦不赦。两邻及歇家不举首的问罪。”

民间有四五子以上,愿以一子报官阉割者,许之。有司造册送部、候收补之日选用。如有私割的、照例重治。邻佑不举的、一并治罪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