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从许阁到贾阁

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在成立时曾宣布是一个过渡性组织,只是为了召集善后会议和国民会议。因此临时政府在法律上既没有地位,在时间上也到了寿终正寝之日。所以不待奉张和冯系的均势破坏,临时政府的改组已有需要了。到了“奉变”发生,北京的政治发言权,由张、冯而转为冯玉祥一人,冯一方面表示拥护段,另一方面却逮捕了段的智囊曾毓隽和姚震。段祺瑞的临时执政政府,便愈有“不可终日”的样子。另一方面,由于现政府的非改组不可,对于后继政府的问题,各方也意见纷歧,争议难决。当时各派意见约为:

一、黎元洪复职补足他未完的八十三天任期,在这八十三天内筹备后继政府的组织——这是旧国会护法派的主张。武汉方面似乎对此很有兴趣。郭松龄方面因饶汉祥的关系,也可能相对的赞成,但冯玉祥极反对,多数不能实现。

二、改行委员制。是国民党及冯玉祥左右一部分人的主张,十一月底的国民革命示威运动,就倡设立国民政府委员会,后因冯使人征求外交团意见,他们表示如中国行委员制,他们即各下旗回国,所以作罢。

三、恢复去年的摄政内阁。这一说与冯玉祥方面及武汉方面都有渊源,不过冯所主张的是完全恢复去年黄郛的摄政内阁,武汉方面却主张段下野后以颜惠庆组阁摄政。

四、维持段祺瑞个人,在现在的临时执政政府下增设负责的内阁。因为冯玉祥不欲骤然去段以自当政治之冲,所以退一步仅去段氏左右接近奉系的安福派,而留住段氏,加设内阁,以便借段氏的发号施令,行使自己的发言权。许世英的组阁运动,就是显著的证明。

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在风雨飘摇的时候,他加速修正临时政府制,增设国务院,恢复设置国务总理。段之所以出此,是为了给自己留退步,因为一旦他打算引退,必须有一个摄政的内阁作为过渡。

14年12月26日,段下令修正临时执政府制,增设国务院,令云:

“去年临时政府成立,本执政以不忍人之心,处不可为之势,勉徇众议,出任维持,冀本良心之主张,为彻底之改革,曾于马电陈述梗概,复经善后会议,询谋佥同。既与国人虑始于前,方期共同负责于后,乃一载以还,用人行政,未符本怀,和平统一,终难实现。中夜彷徨,惄焉如捣,惟有修正临时政府制,增设国务院,以专责成。嗣后凡百设施,以及改革建设诸大政,均由国务会议,审量全国之趋向,博稽人民之公意,迅速筹议,共策进行。但求救国有方,共和永固,本执政决不稍持成见也。

第一条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临时执政总揽政务,发布命令,统率陆海军。

第二条临时执政对于外国为中华民国之代表。

第三条临时政府由国务院赞襄临时执政,决定政府,处理国务。

第四条左列各员均为国务员:

一、国务总理。

二、各部总长。

第五条国务会议由国务员组织之,以国务总理为主席。

第六条临时政府设国务院及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各部。

临时政府之命令及凡关系国务之文书,由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全体或分别副署。

第七条本制自公布日施行,俟正式政府成立废止之。”

同日,段祺瑞下令,以许世英为国务总理,王正廷为外交总长,于右任为内务总长,陈锦涛为财政总长,贾德耀为陆军总长,杜锡珪为海军总长,寇遐为农商总长,马君武为司法总长,易培基为教育总长,龚心湛为交通总长。

段祺瑞发表许世英组阁,是为了留段自己下台的地步,可是许世英就任国务总理后,由于许多阁员不肯就职,所以政局仍呈扑朔迷离的局面。15年1月2日晚,许世英在其寓邸宴请各阁员,内务总长于右任坚决请辞,意外的是司法总长马君武则宣布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