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孝公变法(第4/6页)

由于军功爵制向所有的人敞开了一条晋升大道,人人都可以通过获得军功爵而进入官僚阶层,所以,它得到了大多数非贵族阶层人群的坚决拥护。

由于有了军功爵制,在政治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别贵贱(明尊卑爵秩等级);在经济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配财富(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使是贵族,也只能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种制度的建立使得社会财富的分配有了一个崭新的标准。

对于出身下层社会的人来说,军功。爵制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通向权力与富贵的道路;但对于旧贵族来说,军功爵制限制了他们仅凭血统就可以享受特权的待遇。因此,商鞅施行的军功爵制受到秦国旧贵族激烈的、不遗余力的反抗。

但是,从总体上说,军功爵制激发了整个秦国社会潜在的巨大活力。

4.连坐制

商鞅变法是一场波及面相当广泛的社会变革,它不仅削弱了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同时也大大强化了对全国百姓的监管。具体措施是连坐法,即全体居民每五家编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十家连坐(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各家之间要相互监督,告发奸人,告奸者和杀敌者赏爵相等。如果不告奸人,则以腰斩处死(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反之,掩护奸人的人和战场上投敌的人受到一样的处罚(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这种连坐制是以什伍株连的恐怖手段恫吓全国百姓,将全国百姓都编织在同一个政治密网之中,便于施行中央集权。

商鞍变法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乡邑大治”。这是在强大的政治高压下出现的整个社会井然有序的面貌。

第二,经济制度。

商鞅变法首先是从富国开始的,也就是从经济制度的变革切入的。商较怎么样让秦国富起来呢?封建社会的经济在于农业,所以商鞅首先从土地改革入手。

唐人杜佑《通典》(卷一)对商鞅变法的土地制度有一段经典的评述:

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商鞅认为,韩、赵、魏三国(三晋)人多地少;秦国和他们相反,是人少地多,所以,秦国的土地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利”。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以利诱之。商鞅认为,用利益引导韩、赵、魏三国的人到秦国来,给他们土地、住宅,而且免去他们三代人服兵役的劳役,使他们专心务农。原来秦国的农民,让他们当兵。当兵可以杀敌获得军功,比起种田来说利益大得多。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打破井田制,使国家富强起来。

井田制是商周时代的土地制度。这种土地制度一是土地为国家公有,二是把方圆九百亩的土地按“井”字形划分为九区,中间一区(百亩)为公田,其余八区(八百亩)为私田,分授给八家农户。公田首先由八家农户集体种植收获全归国家,每家农户再种植自己的百亩土地。西周时期实行这种制度,是因为生产力低,生产工具不发达,农户也没有更多的力量来耕种更多的土地。到了战国时期,铁制农具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而井田制限制了每户农民的土地数量,他们不能多种地多打粮食,因此,也就抑制了农民的积极性。这种土地制度是和领主制度相配合的。

商鞅变法,首先是改一百步一亩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大大扩大了每户农民的受田面积。秦国“为田开鞅陌封疆,而赋税平”。“阡陌”是井田的界线,“开阡陌封疆”,就是彻底改变原来的井田制;“赋税平”,就是减税,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地种得好,帛产得多,还可以受奖赏(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努力务农、精耕勤织而获得粮食、布帛丰产的,可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赋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