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交配 第3节 刘紫建死了(第3/4页)



  “您稍等一下,我在问这位先生,一会儿再问您。”

  老威往肚子里沉了口气,也有些不愿意,又不能不说:“今天下午四点半之后,我在一个朋友家,然后开车来这里。有一个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有一条狗可以给我作证。到达会场后,我一步不曾离开。”

  这当然是事实,因为我始终和他在一起。

  警察记下了我的名字、电话。

  不过我很奇怪,为什么一直没接到他们的电话,也许警方压根儿就不曾真的怀疑老威?

  老威这边是没有问题的。同时警方也意识到,他们不能拿同样的问题,挨个去问在场的三十个人。有些事,他们还得借着老威的口去传达,所以,警方大致解释了案发的经过。

  那天的傍晚前后,一对年轻小男女跑到二环边上的街心花园偷偷亲热。他们还是上学的孩子,道德问题放一边不谈,反正他们就是不怕冷,偷偷亲热来的。

  所谓亲热,其实也没啥,就是搂搂抱抱亲亲摸摸呗。这种事,是不大愿意被人打扰的,于是他们就沿着街心花园,穿过草地和小树林,越走越深。他们的左边是立交桥,车声隆隆,谁也不会干扰他们。

  趁着夜色,女孩子还假意地跑,男孩子追,两人就倒退着晃荡。忽然,女孩子脚下绊了一下,两人低头去看,一眼瞧见草地里扔着个小熊似的毛绒玩具。

  这不定是谁家孩子丢掉的,本来不足为奇,可这小熊身上黑腻腻的好像粘上了什么黏糊糊的东西。

  年轻人的好奇心是无极限的。男同学蹲下来,捡起那个小熊,无意间一抬头,发现正对着自己面前不到两尺远的树下,有一张血淋淋的男人的脸……

  他连叫都没叫出一声来,“咕通”一下一屁股摔坐在地上。女同学也看到了,她的尖叫被车流给淹没了。

  我得说,别老批判人家孩子怎样怎样的!早几十年,二十岁恨不能都结婚了;再早几百年,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待在闺阁里那就叫老姑娘了。

  言规正传,这俩孩子发现了尸体,讯速报了警!警察来的时候,他们还没走,只是不敢继续待在黑暗中,跑到了有灯光照射的草坪上。

  随着年轻人的指引,警察很快找到了尸体。这具男尸被前后捅了十五刀,或深或浅,遍布全身。奇怪的是,他的手臂完好,指甲里和小臂上,都不存在防卫性的伤口,这一点甚是奇特,显然是他遭受了他人的伏击。

  背部腰处偏右一点的巨大伤口很是说明问题,这也许是第一刀,被刺中了,他几乎无法站稳。死是早晚的事,可凶手还嫌他死得太慢,把他翻过来继续刺。

  尸体身上的衣服都在,只是钱包不见了,抢劫升了级?这是一种可能的解释。

  警察在不远处的树坑里发现了钥匙、打火机和一包皱巴巴的,被血泅湿了的香烟。这说明凶手确实翻了刘紫建的东西。

  随后,警察在刘紫建的衬衣兜里,发现了一张对折了的同样也是湿了的名片。好在血迹不是太多,擦干了能看到。这正是老威的名片,背面写着同学会的时间和地点。

  没有其他的线索,警察们只好顺藤摸瓜,找到了商务中心。其实也很好找,从草丛位置抬头看,过一条马路就是了。

  因为没有身份证,关于刘紫建的身份,警察是不确定的。不过同学会实在是提供了一个便利条件。门口服务台上,不是有签到簿吗?既然死者是应邀来参加同学会的,那么唯一没到的那个叫作刘紫建的,就很有可能是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