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02章 侠以武犯禁(第2/3页)

“禀陛下,榆次有一名剑客,名曰盖聂,家境富足,常与六国剑士往来。二十多年前,贼人荆轲曾游历经过榆次,与盖聂讲论剑术,荆轲事败时,盖聂不知所踪。臣派人四处缉拿悬赏,近日他被人告发,竟是隐居在仇由,已经被官府捉住,敢问陛下,当如何发落?”

郡尉欲以此邀功,秦始皇却只感觉一阵恶心,扔下筷箸,面露不快。

游侠、剑客,这是秦始皇生平最厌恶的人,跟荆轲沾边的人尤甚。

他总感觉,这些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太子丹、荆轲残党真是杀不完的虫子。

皇帝会自降尊贵,去审问一条垂死的残虫么?当然不会,秦始皇只是不耐烦摆了摆手,让廷尉李斯按照律令处置。

于是乎,盖聂,这个避秦苛律,在山里隐居,以挥舞木剑为乐,压根没什么刺杀、谋反之心的老者,只因为许多年前与荆轲往来过,被外人说成是“荆轲之友”,就被太原郡丞判了“将阳”和“谋逆”二罪,在晋阳东市斩首……

公堂之上,须发斑白的老剑客盖聂喊冤不止,他年轻时是榆次著名的剑客,家境富足,常与六国人士往来,但要说他是荆轲的朋友,那真是天大的冤屈。

“老夫不服!”

判决书下达后,盖聂高呼不止。

“当年荆轲曾来榆次拜访我,与我讲论剑术不假,但我二人对剑招剑法的理解,颇有不合之处,我觉得荆轲无甚本领,只会夸夸其谈博取名声而已,便勃然生怒,用眼睛瞪他,他便惭然而走,当夜就离开榆次,再未与我相见过,我岂会是他旧友党羽?我不服,我要乞鞠!”

乞鞠,便是被告不服判决,请求复审,若是县上的判决,可乞鞠至郡,郡府的判决,可乞鞠至“最高人民法院”廷尉处。

盖聂好歹也做过很长时间秦民,虽然他桀骜不驯不愿遵循规矩,但也知道点秦律的制度。

但不巧的是,李斯这廷尉就在晋阳,于是盖聂早上请求乞鞠,下午时,李斯便亲自来复审了。

最终,他驳回了盖聂的乞鞠,认为谋反罪不可饶恕,维持原判……

李斯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侠者,邦之五蠹也。六国不除此五蠹之民,厚赋养之,遂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

“侠以武犯禁,太原本就有赵之遗风,青壮子弟欲从盖聂学剑者甚众,十人学剑任侠,便有十户人家农田荒废,邑中却多出了十个凭借剑术,作奸犯科之徒,故犯禁者诛!”

法家最讨厌两种人,一是儒,二是侠,恨不得他们死个精光。如今皇帝为了平衡朝堂、学术,容许儒家为博士,法家轻易动不了他们,但民间的侠却不同,自秦一统后,几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桩案子,遂被李斯办成了铁案。

暗地里,李斯一定要盖聂死的理由却是:“逆党狡诈,陛下去年心软,宽赦了一个高渐离,他便欲行不轨,差点冒犯天颜。对这些逆党,宁可杀错,也不可放过!”

于是乎,就在秦始皇车驾离开晋阳,继续北上的时候,盖聂便被斩于晋阳之市,虽有老剑客不忿的疾呼,有旁观者无言的叹息,却没有六月飞雪……

……

十日后,盖聂被斩于晋阳的消息传至巨鹿郡,一望无垠的大陆泽旁,一座隐蔽在山林的小院,响起了一声巨大的拍案声!

“盖聂也算是晋地豪杰,年轻时剑术了得,十人不能近其身,如今却被暴秦无罪而诛,真是可恨!”

室内,一位四十余岁,须发浓郁,身材壮硕的猛士气得浑身发抖,方才他那一拳,竟直接将矮案击成了两段,碎木屑飞得到处都是……

他叫鲁勾践,年轻时是邯郸轻侠,常年在市肆厮混,荆轲游于邯郸,鲁勾践曾与荆轲玩六博。二人玩到一半,争执博局的先后路数,鲁勾践是个暴脾气,立刻掀了棋盘,怒而叱之,荆轲也不跟他计较,嘿然离去,之后再未相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