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小屋聚餐,炙狼肉(第2/2页)

事实上邹姐姐除了没有带野狼沉重的骨架和下水之外,她其实把那张灰狼的狼皮也带了过来,秋季的动物刚好到了换毛季,为了过冬他们已经换上了一身油光水滑的丰厚毛皮,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摸了摸那个厚实的触感,以及更加为当时的路远后怕。

但是路远那个时候已经来不及后怕了。

烤狼肉的香味在猎人小屋中弥漫,即使再如何虔诚的爱狗人士,面对这样一只罪大恶极的灰狼所能够最后奉献出来的血肉精华,都不由表示欣然笑纳。

毕竟——狼肉终究不是狗肉。

以及——由于早上为了搜寻路远等人大多数人都没有吃饭,然后回来又商议决定派孟小剑出去求援而将所剩无几的食物又分给了孟小剑最好的一部分,其实剩下的人连今天的午餐都成了问题。

然后路远和苏眉就回来了,不仅回来了,并且还带了一位医生姐姐,医生姐姐的肩膀上扛了快二十斤狼肉。

这种一瞬间的转折幸福感,恐怕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最关键的是,烤狼肉味道还不错,尤其是在饿了一早上的情况下,那感觉如同珍馐。

唯一的可惜就是没有酒,否则听着路远勇战孤狼的故事,吃着那头孤狼的肉,顺便痛饮两口烈酒,那么真正的江湖大侠也不过如此。

只是可惜的是最有大侠梦的那个家伙,连故事都没来得及听,就踏上了求救的路。

“给他留一点?”风不玄看着手中的狼肉串:“他应该还没吃过吧。”

是的,别说孟小剑,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吃过狼肉,毕竟吃狗肉是不道德的,而狼又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于是孟小剑被单独留了一块足有两三斤的狼肉,用厚厚的盐巴包上了一层,然后用塑封膜给严严实实封了起来,据邹姐姐表示,这是用来做火腿的手法,如果处理得当,这块狼肉至少一年后还能吃。

当然——孟小剑不会把这块狼肉保留这么久。

“他该不会被狼吃了吧?”冉冬怯生生地问道。

因为路远故事里的狼既凶险又奸诈,关键还很强壮。

“应该不会。”路远这样说道。

所有人都看着少年露出好奇的目光,路远笑了笑。

“因为我想狼应该跑不过他。”

满堂哄堂大笑。

笑声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