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8章 狠宰

赵弘润与黄砷、熊拓等人口中的“五十万”、“九十万”,指的是以银两为单位的数额。

莫以为这个数额并不大,但事实上,只要换一个解读方式,就能体现出这笔钱的巨额:“五千万两钱”以及“九千万两钱”。

无论楚国还是魏国,白银仍然还没有取代铜钱作为主要流通货币,事实上许多国家,国内民间所流通的货币仍然是铜钱。

别的国家暂且不论,先说魏国。

魏国的主要流通钱币,称之为“圜钱”,即圆形的铜钱,中央有个小圆孔,方便用绳索穿起来。

而圜钱的单位是两与铢,而在魏国所流通的主要钱币,有分一两、半两,偏远地区仍保留有六铢钱,不过最早的三铢钱早已被淘汰。(注:黍,差不多就是一粒稷米(后称黄米)的重量。十黍为絫,十絫为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这是古代重量单位换算。)

先说一两圜钱,它与半两钱,是魏国大梁等京畿之地的主要流通货币。

其购买力,打个比方,一个魏国平民走入一家很普通的酒馆,点一壶最普通的酒,二两钱,再点一盘素菜下酒,一两钱,若是再点一盘肉食,二两到三两钱左右。

换句话说,五两钱,就可以让一名魏人在大梁内普通的酒馆吃喝一顿。

再说半两铜钱,它的购买力体现在,再打个比方,假如那名魏人在酒足饭饱后正准备回家,途中忽然想起家中的妻儿还未吃饭,于是他在路边的铺子买了几个馒头,一个半两钱,大概能买一个带肉馅的馒头,如果是没有馅的,则更加便宜。

这两个比喻,只是在大梁,魏国其他偏僻地方物价相对更低。

以上所说的,是一两铜钱与半两铜钱的购买力,一两铜钱并不等同于一两银子。

在魏国,白银也称得上是贵金属,但它并不流通于民间,准确地说,是几乎很少流通在一般百姓手中,那些高额消费的场所,还是会收的。

正因为流通不便利,因此,白银的定为不能称之为货币,只能称之为“贵物”,就跟珍珠、翡翠、玛瑙一个含义。

它跟魏国主要货币,即一两钱的换算,大概是八九十到一百一十这个范围,不过一般情况下,一两银子顶多只能兑换八十枚一两铜钱,毕竟白银终归不如珍珠等物贵重,若无法充当货币,便体现不出它的价值。(注:别跟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钱的概念搅浑,那种孔方兄的单位是“文”而不是“两”,换算下来,一文孔方兄价值仅相当于2.5株钱。)

再来说说“五千万钱”是什么概念。

整个魏国境内的魏人人口,大概在四百万到六百万左右,按平均七口人为一户算,大概是六十万户到九十万户左右。

打个比方,刨除魏国的“什二”田税,仅计算“户税”,假设魏国国内百姓都没有田地,按照每月每户二十两钱的“户税”计算,再排除缴纳不出户税而情愿履行徭役的可能性,再取六十万户与九十万户的平均值,七十五万户,每年大魏户部可以收取到“一万八千个万两钱”,即“一亿八千万两钱”,折合银两多少?一百八十万。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值,并且大魏户部的纳税大头也并非是来自民间百姓的户税,而是田税,以及,各贵族、世家、豪门所缴纳的税收,金额远远不止这个数。

但有一点要提出,那就是,黄砷向赵弘润所提议的“五十万”,并非是白银五十万两,而是指价值白银五十万两的珍珠、玉石、漆器、铜器,这些东西在楚国十分便宜,尤其是珍珠、漆器与铜器,在楚国几乎不值什么钱,但是一旦运到魏国,其价值那至少是四五倍左右。

若是那“九十万”的城池赎金也谈成,相信这“一百四十万”,其价值要远远超过魏国一年的户部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