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因果报应(第3/4页)

大唐的贱籍差不多就这几个来源。

令人叹息的是,这些贱籍并不在大唐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妾室也好,丫鬟也好,杂役也好,惹得主人不高兴,当场杀了也就杀了,现实很残酷,地主家里杀头牛要到官上报备,私下里杀牛的人还要被判坐牢,但杀一个贱籍奴婢根本不必跟官上说什么,杀完后派个人跟官上说一声,官府确认了被杀的人是贱籍后,随便罚个几百文钱,这件事就算结案了。

很可笑,在这个年代,贱籍的命不如牲口。

北垄庄那户地主家也是这样,地主的儿子好色,经常祸害家里的丫鬟,其中有一名丫鬟以前因为年岁太小,地主儿子很有战略目光地打算留到模样儿长开了后再祸害,直到今年中秋时,地主一家院子里赏月,儿子多喝了几杯,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觉得那个丫鬟模样身段已出落得颇水灵,差不多也到了可以被祸害的年纪了,于是半夜里敲了丫鬟的门。

丫鬟未经人事被吓坏了,几番挣扎反抗,地主儿子一时不察,未曾得逞,被那丫鬟跑了出去,儿子脸上还被抓了几道血痕。

丫鬟是贱籍,这个年代贱籍擅自从主家跑出去是要被乱棍打死的,罪名是“逃奴”。

小女娃很害怕,又不敢跑远,一直躲在村口的林子里哭。

后来自然是郑小楼好死不死的出现了,这家伙惯来行踪诡秘,谁都不知道他为何在半夜时分经过北垄庄外的一个小树林……

听见小女娃林中哭泣,郑小楼胆子也大,丝毫不见害怕,上前询问究竟,小女娃将原委道出后,郑小楼胸中荡漾一股侠义之气,要带小女娃远走高飞,不出意料的话,“远走高飞”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太平村的李县子家。

小女娃很固执,不愿跟郑小楼走,因为她是贱籍,走到哪里都是逃奴,被官府抓住就是一个死,她已认了命,再害怕也得回去,而且她也很天真,觉得地主家儿子看上她的身子,回去后大不了从了他。

郑小楼苦劝无果,只好陪小女娃在林子里待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小女娃擦干了泪,向郑小楼道了谢,慷慨赴死般回到了地主家。

结局自然不如小女娃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她的容貌身段充其量只是过得去,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所以地主儿子也没太珍惜她,小女娃回到地主家不到一个时辰,便被地主儿子活活虐杀。

那是真正的虐杀,不仅先奸后杀,而且将小女娃的手脚砍断,最后一刀割了脖子,小女娃才断了气。

世道,人心,她没来得及看通透。

郑小楼没走远,白天进了庄子走了一圈后便知道小女娃已然惨死。

没有愤慨,也没有冲动,郑小楼回到林子,一直坐到半夜,然后起身潜进了地主家,将地主的儿子手脚砍断,最后一刀抹了脖子,和小女娃的死状一般无二。

因果循环,天报不如人报。

杀完人后郑小楼大模大样走出屋子,不知怎么想的,他根本没打算隐藏形迹,于是被巡夜的护卫家仆发现,敲锣打鼓没能留得住他,报了官后辛苦排查了好些日子,终于将凶手锁定在泾阳县子府。

出了如此重大的案子,周县令自然不敢再顾及县子府的面子,匆匆将郑小楼锁拿押走。

……

案子细说完了,县衙内堂陷入一片沉寂。

周县令捋须看着李素,神情颇为淡然,闯进县子府确实失礼,但他也是秉公而行,自问没有半点不妥,更没有冤枉郑小楼。

李素脸色铁青,他发现这件事很麻烦,很棘手。

杀了贱籍只罚几百文钱,但地主的儿子不是贱籍,在官府眼里,那是一条很珍贵的人命,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更何况郑小楼已痛快交代了一切,这件案子根本没什么好说的。

摆在李素面前最好的选择就是扭头便走,郑小楼犯的事任杀任剐,李素绝不再掺合,否则不仅没占住道理,还很有可能会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