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三司历代条例(第3/3页)

“若事事都依条例,还要官员干什么?那不成了老吏了!”这句话很多官员都挂在嘴边。这既是一种自负,表明官员与吏的不同,也是一种无奈,因为他们真搞不清条例。

徐平有前世知识,自然不会有那种受气小媳妇的心态。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处理公事时规制和惯例都是必不可少的,熟悉了这些,既能够处理事情的效率,又能够防止犯一些不应该犯的错误。

事事都按条例,对官员来说确实不对,这样做事就没有他们存在的意义。但这是建立在对条例熟悉的基础上,而不是闭着眼睛胡来。只有对各种条例理解透彻了,掌握住了事情的本来面目,才能跳出条例的束缚,不再机械地处理衙门事务。

三司中,如今徐平是对条例最认真的官员,自成立了编修所,他几乎搜集了各司的所有条例仔细研究。但这些条例都不连贯,往往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苦恼得很。

如果高成端真地有五代以来的所有三司条例,徐平有自信能够大大缩短编修三司条例的时间,编出一部实用清晰有逻辑的三司制度来。

(备注:高成端言事是在嘉祐年间,书中把时间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