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斩人头,整军立威(第3/3页)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一连十七个斩,使得诸军震耳欲聋。

“军法虽厉,犯者杀之,但有功者,本将同样不吝赏赐!”在一条条军令被念出后,士卒们一片肃然,王彦环视众军,知道只要他做到赏罚分明,忠义营今后必然成为天下间数一数二的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