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王士衡,救左懋第

弘光朝热衷于联虏平寇之策,派出使团与清庭和谈就成了当务之急。

前都督同知总兵官陈洪范便自告奋勇,请奏北使,随后又招南京兵部右侍郎兼右检都御使左懋第,太仆少卿马绍愉,三人组成北使团。

弘光朝廷派出北使团与清庭和谈,本应该有个明确的方案,作为讨价还价的基础,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左懋第出发前,弘光朝还没拿出个具体方案。

弘光帝令诸部长官商议,或言“以两淮为界。”高辅宏图曰:“山东百二山河决不可弃,逼不得已,当界河间耳。”马辅士英曰:“彼主尚幼,与陛下为叔侄可也。”

八月初一,马绍愉致吴三桂信中言,讲定和好之后,便以叔侄之君,两家一家,同心杀灭李贼,共享太平。

弘光君臣意图明、清分境而治,弘光为叔,福临为侄,多少要给老大帝国留些面子,可此等想法又是何其幼稚。

不说其它,北京乃国之故都,陵寝皆在北,成祖文皇帝,列宗之弓剑已藏,先帝先后之梓宫未奠,庶民尚依坟墓,岂天子可弃陵园?

再说弘光君臣将希望全压在清军一方,自身却不编练兵马,不思北进讨贼,却希望满清消灭李闯,而后与之和平相处,简直一厢情愿。

北使团主使左懋第出使前,便觉得事情不妥,于是又上书,欲沿途收拾山东,结连吴镇,以待将来有变,然而史可法、马士英等朝廷重臣却联虏心切,听不进他的意见。

左懋第路过泗州时,与史可法相见,欲再行劝说,史可法却言:“经理,具文耳;通和,诏旨也。公宜急行毋留。”

左懋第只能违心地踏上了北行之路,途径山东时,赵应元等诸路义军都愿意为弘光朝效命,可他畏于朝中压力,都不敢用,只能好言勉励而已。

行至京师,北使团捧弘光御书,从正阳门入城,清庭将他们安置在鸿胪寺居住,派兵严加防范。

隔日清庭礼部官员来鸿胪寺问:“南来诸公有何事至我国?”

使臣答道:“我朝天子问贵国借兵破贼,复为先帝发丧成服,今吾等赍御书来致谢。”

清朝官员说:“有书可付吾门。”

使臣告以御书应面递清庭最高统治者,不能交给礼部,清官蛮横道:“凡进贡文书,俱到礼部转启。”

左懋第等人不由得大怒,言所持为天·朝国书,不是进贡文书,清庭官员却不予理会,双方坚持不下,遂不了了之。

随后几日,清庭又想方设法侮辱北使团诸人,欲使其屈服,清内院学士刚林蛮横无比,甚至威胁要发大军攻取江南,左懋第内心恼怒,以“江南尚大,兵马甚多,莫便小窥了”回敬于他,双方又不欢而散。

随后清庭又派兵收缴了北使团带来北京的财物,并欲将使团驱除出京,令其南返,扬言随后便发兵南下。

左懋第见清庭毫无和谈之意,便退而求其次,欲拜祭崇祯皇帝,可刚林却断然拒绝道:“我朝已替你们哭过了,祭过了,葬过了。你们哭甚么,祭甚么,葬甚么?烈皇帝活时,贼来不发兵,烈皇帝死后,拥兵不讨贼。烈皇帝不受你们江南不忠之臣的祭奠。”

随后刚林又取出一道檄文,当场宣读,指责南京诸臣,“不救皇帝为罪一,擅立弘光为罪二,各镇拥兵虐民为罪三,旦夕发兵讨罪。”

事已至此,北使团使命彻底失败。

次日,清庭便派员领兵三百,压送使团南返。

十一月初一时,使团被押送至天津,队伍中的陈洪范却起了别的心思。

弘光朝派陈洪范为北使要员,本意是考虑到他久经行伍,且与吴三桂有旧,便于联系,却不知他早已有了投降清庭之意。

早在六月十六日时,降清的明朝参将唐虞时,便上奏多尔滚,“若虑张献忠、左良玉首鼠两端,则有原任镇臣陈洪范可以招抚。臣子起龙乃洪范婿,曾为史可法标下参将,彼中将领多所亲识,乞令其赍谕往招,则近悦远来,一统之功可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