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情报泄露,广州起义失败(第4/4页)

孙文败走日本

兴中会总会会员黄咏商有一个十分有名和有钱的姐夫,姓韦,名廷俊,字宝珊,是香港的银行买办,头衔还有香港太平绅士、团防局局绅、东华医院总理、保良局终身总理等等。总之,这是一位出入于香港上流社会,能跟港英政府直接搭上线的大人物。 韦宝珊的业务并不只局限于香港,在广东,他使用韦廷俊的名字,入股了刘学询承包的“闱姓”工程。承包“闱姓”是直接与两广总督府打交道的,他能作为股东,自然也有大清“官商”的身份。资料显示,韦宝珊很可能在广东捐过官,级别应该是与刘学询同级的朝廷候补道。就这样,由于生意的需要,韦大人在粤港两地都建立了极深的政商人脉,也就是说,当两地官府需要走非正式渠道沟通时,韦宝珊就是很好的桥梁和双面坐探! 两地官府有什么需要要走非正式渠道沟通的呢?这是由于粤港两地特殊的关系。《南京条约》之后,香港脱离广东的管辖,归港英政府管理。两地不仅有天差地别的政治体制,还有不同的管理风格和理念,在很多问题上常常是对立的,大家都必须小心谨慎,免得酿成“外交事件”。 而粤港两地又是同文同源,很多香港人的老家都还在广东,两地政治、经贸方面往来不断,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粤港两地官府都明白,谁也不能把对方真正当作敌人,最后双方形成了在对立中有高度默契的微妙关系。 对于黄咏商加入兴中会总会,韦宝珊是知道的,甚至广州起义很多密谋会议,就是在韦宝珊家里召开的。由此可见,大家也没把他当外人,韦宝珊是支持起义的。 一切的变化应该发生在朱湘自首之后。 当谭总督接到朱湘自首的报告之后,他已经明白了起义的大本营——兴中会总会在香港,“乱党”的主力军也还留在香港。香港并不是谭总督管辖的范围,他确实不能像《南京条约》之前那样,派支清军过去抓捕,而在抓到确切证据之前,谭总督也不好通过官方的正式渠道照会港英政府,以免事情生变时,自己不好收拾。谭总督一定会利用韦宝珊这种可靠而私人的关系将有关情况先透露给香港方面,其实是希望港英政府能够采取措施,阻止这批他管不着但又要给他添乱的人来广东。 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谭总督提供的消息,此时在香港的韦宝珊就已经知道广州那边的风声已经走露。对于韦大人来说,他和有过秘密宣誓的小舅子黄咏商不同,他并不是兴中会总会会员;也和受孙文信任的刘学询不同,他是两地的“红顶商人”,当广东方面的情报提供过来之后,他必须作出反应,日后才好向那两方面交代。很显然,韦宝珊首先不能把这个绝密消息泄露出去,甚至连黄咏商都不能告诉。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阻止杨衢云或者黄咏商亲自去往广州,然后把谭总督的情报,连同香港这边初十晚朱贵全和邱四率众乘船出行的机密消息一同报告给港英政府。这样韦大人就能继续当好粤港两地双面坐探的角色,两地讨好,又立新功。 于是,得到线报的香港警察步操进入码头,上船严格搜查,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最后的结果却是令人大跌眼镜的:他们把这艘已经十分可疑、藏有200多条枪的船给放行了。如果根据我们上面的推断,韦宝珊提供了情报,香港警察知道船上“有货”,为什么最后还放行了呢? 我们有理由相信,并不是警察无能,也并不是船上的武器隐藏得太好——最起码,如果香港警察强烈怀疑,一心想处理这批人,可以先将船扣留,不会让它如期驶往广州。 只有一种解释:港英政府得到情报后的处理结果就是只搜查,不扣留。 因为扣留对港英政府是不利的。 如果这批人仅仅是要在香港闹事的“黑社会分子”,港英政府是会毫不犹疑地拿下的,但问题是他们是被兴中会总会收买的反动分子。在香港,英文报纸已经对兴中会总会进行过报道,大家都知道兴中会总会是打着“推翻专制、走向民主共和”旗号的,这符合一直标榜“文明世界代表”的港英政府的“价值观”,如果此时港英政府因为这批人要去广东“推翻专制”而把他们扣留,一定会受到舆论的攻击,不利于港英政府和英国的形象。 于是,我们相信,港英政府很可能对香港警察下达了“先搜查,后放行”的命令,既向帮会分子显示港英政府对此事已有掌控,警告他们将来不要在香港生乱,又没有在事实上阻止兴中会总会对“推翻专制制度”的追求。 但是,如果把起义军就这样放行了,也是无法给两广总督府一个交代的,毕竟在平时,两地在打击真正的“黑社会”方面还是有很多合作的,比如香港和内地就签有“引渡条约”。那怎么办呢?就是把香港这边情报也通过韦大人私下提供给广东方面。既然这批去广州作乱的帮会分子带有政治目的,港英政府不方便抓,但也提供情报,好让你谭总督出面去抓。 这就很好解释那艘船上岸时,为什么已经有大批的清军在等待他们。清军准确无误地抓住了朱贵全和邱四,稀里糊涂的两人真正成了冤死鬼。 而在谭总督这边,他真正一直难以处理的就是孙文。孙文除了有教会背景,还有很深的“香港背景”——他的组织是在香港,孙文本人也是在香港求学,持有香港临时行医执照,谭总督只能特别对待,明确命令李捕快不得轻举妄动。于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孙文大摇大摆去教友家之后,还能成功逃出,沿途从广州一直逃到澳门和香港,并不是他化妆技术好、逃走水平高,也并不仅仅是教友们的掩护,更加不是堂堂两广总督昏聩到在自己的地界上抓不到一个已被盯住的嫌疑犯,而是谭总督根本不想抓他!对于如何处理孙文,谭总督和港英政府方面也有高度的交换式默契:这个人和你们渊源极深,我也先不抓,先放回“你们香港”,让你们去抓。 果然,直到五天后(九月十五),谭总督这才正式照会英国驻广州领事,咨照香港总督,要求交出“怀疑逃港”的孙文以及杨衢云等人。而港英政府果然没有冒着“被文明世界舆论攻击的危险”去抓捕孙、杨等人,他们及时地对孙、杨下达驱逐令,禁止五年内入境香港。孙文和杨衢云最终都平安离开香港。 韦大人完成了他的任务,扮演了该扮演的角色。一年后,他当选为香港立法局议员,并在晚年(1919年)罕见地以华人的身份被英国王室赐予爵位,人称“韦爵爷”。 一切处理完毕之后,两广总督衙门里的谭总督向朝廷写奏报——发生了这样危及稳定的大事,他必须给朝廷一个交代,否则,朝廷就会拿他的红顶子作为交代。虽然孙文等人把这场密谋称为“广州起义”,雄心勃勃地要夺取政权建立“两广共和国”,但在谭总督给朝廷的奏报中,这一切都一笔勾销了,估计还是刘学询向他献策。谭总督对这场事件的描述是打劫“闱姓”费款,这就是一场打劫未成的案件,孙文和杨衢云也就成了大盗,这样的事情在大清全国各地一年要发生几百起,发生在谭总督管辖的两广地界也就不奇怪了,朝廷用不着大惊小怪,言官御史也不必拿他开刀。 既然没什么大事,也确实没在广州造成多大影响(绝大部分的广州市民根本不知道还有过这样一场“起义”),朝廷也就放心了,他们把孙文的名字故意写成“孙汶”,表示这个人就是出没于山角水涯那样的“小毛贼”。12月2日,上谕颁布,谕令谭总督要“加强防范两广地区越来越严重的盗抢之风”,把孙、杨捉拿归案,以儆效尤。 根据这一指示精神,12月7日,广东臬司衙门(公安厅)发布告示,对孙文和杨衢云分别悬赏“花红银”一千元缉拿。虽然事发时杨衢云并不在广州,但广东官府还是清楚内情的,把他和孙文并列为两大“造反头头”。而到了1929年初版的《中国国民党史稿》等史料中,杨衢云的赏格被人工降为了“一百元”,并在后来被多种史料沿用。很显然,这是为了单独突出孙文先生的革命地位,而贬低杨衢云的“革命地位”。 通缉令下达的时候,杨衢云和孙文都已经不在香港了。孙文去往了新的世界——1895年11月,及时接到港英政府驱逐令的孙文离开香港,乘船抵达日本神户。如果不算之前的坐船经过,这是他首次踏上日本国土。对于日本的倒幕运动和明治维新,孙文很钦佩,但孙文并没有在日本停留太久。虽然他很快来到了华侨相对较多的港口城市横滨,在这里建立了兴中会的分会,但就算是整个日本的华侨也是不多的,捐款还不够养活自己。孙文令郑士良秘密潜回国内积蓄力量,陈少白留在日本,以办报的方式发展革命力量,他自己还是要去檀香山再想办法。 12月中旬,从日本商人梅屋庄吉那里借到路费之后,孙文离开日本,此时他的个人形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剪掉了辫子,留起平头,蓄着小胡子,脱去了长衫,穿起了和服和西服,打扮成一个日本人的模样,史称“断发改装”。这举动意味着孙文已经在心理上彻底脱离了朝廷,成了“职业革命家”,也就是找了一份名叫“革命”的工作。为什么会有这个工作?自然是朝廷不行,天怒人怨。但这份工作的难度实在巨大,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造反的军队——活命都要钱,更别说革命了。 孙文对未来还是充满信心,因为他相信他的方向是对的。人生变化实在是太快,谁又能想到,仅仅在一年以前,他还在天津苦苦盼着李鸿章的接见呢? 也许是“断发改装”了,孙文的机警也放松了。他曾经去照相馆随意拍过一些照片,留下了底片,而他并不知道,他的照片已经落到了大清海外密探的手里。通过对孙文一系列活动的观察,朝廷终于意识到孙文并非简单的“小毛贼”,而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政治分子。对于这样的人,朝廷的缉拿是不计成本的,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要破坏他的势力。大清国内以及各驻海外公使馆源源不断地派出一批批密探,他们将全球跟踪孙文,并最终寻找到一个机会,将孙文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