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小宝有非常才,可以近侍(第4/6页)

从冯小宝的身上,武则天感受到了一种情欲的气息,一种使她快慰的力量蓬勃而出。冯小宝就这样被武则天留在了身边,或许是爱情让她仿佛年轻了许多。 

此时的武则天已经女主上位,外平叛乱,内争皇权,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累得内分泌失调。有聪明人认为,武则天的母亲杨氏风流成性,根据遗传学推测武则天这方面的需求也应该比较炽烈,而唐高宗李治的小身子骨随风倒,让武则天难以尽兴。

干裂的大地需要一场湿天润地的甘霖,冯小宝就是一场及时雨。

醉卧美男膝,醒握天下权,生活原来可以如此妙不可言。

冯小宝不禁对老妇人从前的禁宫之夜想入非非,如果说太后如今是枯木逢春,而他自己恰恰是她的一帖回春之药。权力与美色让武则天就像是魔术师,会让一个人的青春去了又回。而冯小宝,这个男人中的极品,俨然成了武则天爱不释手的玩具。 

此时的武则天虽然已有君临天下之实,可也不便过于张扬。为了掩人耳目,她让冯小宝出家当了和尚,赐名薛怀义。然而,世俗的议论并没有因为武则天的威严而平息。暗地里,人们在窃窃私语,以为这是宫廷的最大丑闻。

这些口必称圣人言的大臣们尽管个个都是金屋藏娇,三妻四妾,但对武则天的所为仍摇头不止。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只有男人才做得,女人即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应恪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武则天当然有足够的力量来制止朝堂内外的汹汹人言,但为了出入方便,她还是采取了一些较为隐蔽的措施。她将冯小宝打造成为一个僧人,又因他出身微贱,让其改姓薛。

之所以让他改姓薛,是让他和太平公主的夫婿薛绍同族,让薛绍以叔父事之,借此提高冯小宝的身价。曾经沦落街头、穷酸潦倒的冯小宝摇身一变成为当今红极一时的贵人。

武则天让薛怀义当了白马寺的方丈,白马寺是当年唐玄奘讲经的地方。

因为白马寺的方丈通常为唐朝已故的帝王诵念经文,所以可以常常进宫向武则天奏事。因为僧道有特权出入皇宫,尤其可以出入武则天的寝宫,所以武则天才会让薛怀义把头发剃光,安置于其间。

混进和尚队伍的薛怀义经常带着洛阳高僧法明等十几个和尚一起入宫作法,这些和尚都是洛阳城里佛学界的精英人物。通常情况下,薛怀义混杂于这些和尚堆里念经念到一半,就会找个机会从后门开溜。

无心向佛的他能够溜到哪里去呢?当然是武则天的寝宫。

时间长了,薛怀义的胆子越来越大,进宫如闲庭信步。身怀绝技的薛怀义将太后武则天伺候得舒舒服服,恩遇也越来越厚。人人都知道过去的冯小宝,今天的薛怀义是武则天身边的大红人。 

武则天的情事就像是一树迟开的桂花,年届六旬之际才变得馥郁芬芳。

武则天似乎愿意把这种恩宠赐予薛怀义,就像那些帝王喜欢偷偷把荒村小巷之女纳入皇宫一样。薛怀义也深信,只要自己掌握住了这个老妇人,就等于掌握了整个世界。穿了袈裟的薛怀义丝毫没有收敛之意。心中没有佛法信仰,即使穿上袈裟也是对佛祖的亵渎。

于是在洛阳街头,人们可以经常看见穿着袈裟的薛怀义欺男霸女,成了京都街市之上的一道风景线。

薛怀义骑着高头大马,春风得意马蹄疾。身着皇宫官服的差人在前面开路,看别人不顺眼(特别是道士)就抓过来剃光头发强迫人家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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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四月的一天,神都洛阳的南下河市场上,往来士庶,熙熙攘攘。突然,从油坊街传来惊呼声,循声望去,只见薛怀义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横冲直撞而来,身前身后簇拥着几十个狐假虎威大呼小叫的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