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一朵复仇的妖花(第4/5页)

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八月初二,荣国夫人杨氏病逝于九成宫,享年92岁。狼外婆杨氏死了,将狼崽子贺兰敏之丢在了人世间,而他的疯狂却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

玩火者必自焚,疯狂的贺兰敏之终于引爆了自己。他从来到宫里那天起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人,而是一颗人体炸弹。作为复仇者,他是成功的;作为人,他又是可怜的,甚至是可鄙的。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就是到这时候武后对这个外甥还是抱有幻想的,希望他能悬崖勒马。

杨老太太死后,武后曾经赐贺兰敏之钱财,让他造一座佛像,为自己的外婆祈求冥福。

谁知道这些钱大多被贺兰敏之挪用,天天买醉,日日寻欢,开销太大,钱从哪里来?如果杨氏还活在人世间,他要提出挪用这笔钱,他相信老太太不会不答应。

贺兰敏之用自己的疯狂一次又一次挑战着武后内心的承受底线,他不愿意停下来反思自己的人生,不愿意好好打磨自己的才华。武后给他安排的工作,他毫无兴趣,没有一天在岗。他忙着和京都的贵族少年们赛马,忙着寻花问柳,忙着挥霍自己的青春时光。就连在杨老太太发丧期间,他也没有片刻闲着,这边刚刚脱去丧服,那边就跑到娱乐场所和一帮小流氓厮混。

 

咸亨二年(公元671年),武后向高宗上本,将贺兰敏之流放到雷州。

武后为贺兰敏之量身打造了五条罪状,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五条罪状分别是:

第一条,私自挪用为荣国夫人造佛像追福的瑞锦和钱物;

第二条,在姥姥杨老太太居丧期间穿着漂亮的衣服,依然寻欢作乐;

第三条,爬上姥姥的床,与姥姥行云雨之事;

第四条,勾引并强奸准太子妃——杨思俭的女儿;

第五条,用下三烂手段逼淫太平公主及随从宫人。

贺兰敏之被流放到雷州(在今广东),剥夺他先前得到的武姓,恢复其本姓贺兰氏。

提出这份罪状的时候,是在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高宗对武敏之也有一份顾念之情,但是很快有诏下,将武敏之流放到雷州(在今广东),恢复其本姓贺兰氏。

贺兰敏之的行为确实为人不齿,因为多才与风流往往是伴生物,不足为怪,恐怕远没有罪状里说的那么非人类。武后所列的指控,极有可能是夸大之词,而高宗皇帝,大约也是迫于武后的压力才进行了制裁。

不管怎样,这流氓分子的帽子,贺兰敏之就算戴上了。巧合的是在流放途中,贺兰敏之真就没有扛住,自己死了。贺兰敏之,从一开始就在用一种幼稚而绝望的方式反抗,带着一点自暴自弃的快意上演了一场自我放逐。而他的死亡也有两大疑点。

一是上吊自尽。我并不支持这个说法,自杀的人除了有畏罪感,还有羞耻感。贺兰敏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疯狂的复仇之心。他绷紧了全身,等待着武后亲手毁灭他的一瞬,迸溅她满身的鲜血。他要让对方明白,她手上一点一滴的斑驳血迹全是刻骨铭心的仇恨。

二是途经韶州时被武后的使者以马缰勒死,这种死法符合武后的行事风格。贺兰敏之不会知道,他所做的一切犹如一场顽童的恶作剧,陪上的是自己的性命。而高高在上的女皇,也早已不是自己梦中的姨娘了,更不会因他惨厉的疯狂而有一丝一毫的后悔。

不知道九泉之下的杨氏知道自己最为宠爱的外孙贺兰敏之落得如此下场,会做何感想。而这时候距离杨氏离开这个世界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物换星移了。 

贺兰敏之垮台,那些经常跟在贺兰敏之后面吃花酒、惹是非的人,后来大都被流放到岭南荒僻之地。自从贺兰敏之被流放后,不觉又匆匆过了三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