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奸夫谋杀案(第2/3页)

因为这个案子桑莲也喊冤了,作为录囚的案子先交由书吏承办。书吏把承办意见报送上来之后,意见是维持原判。理由很简单,因为《永徽律》有明文规定:“犯奸而奸人杀其夫,所奸妻妾虽不知情,与同罪。”也就是说,妻妾与人通奸,奸夫杀死了亲夫,不管是谋杀还是互殴杀死,也不管通奸的这个妻妾是不是对此知情,都按照杀人罪的共犯判处绞刑。原判就是依据这个条文作出的判决。

听了案情陈述和录囚结果,武月娘又是最先发言:“我觉得原判没错,严格按照刑律判案,又什么错的?要说错,就是这淫妇自己的错,她既然已经嫁人了,不守妇道,与人通奸,结果才闹出这样的结果来,她一个人害死了两个男人,判处她绞刑都是轻的,照我说,应该将她凌迟处死!至少也应该斩首!以儆效尤!”

长孙嫣然道:“话不能这么说,她与人通奸,自然有与人通奸的罪来处罚她,但是那奸夫斗殴中杀人,她根本就不知道,更谈不上同谋,凭什么要她为此承担责任?还要判处死刑。这未免太严厉了。”

武月娘道:“那又怎么样?王法就是王法,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更何况她一个卑贱的淫妇!王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奸夫杀死亲夫,不管这淫妇知道不知道,都要与奸夫一起按照杀人罪处死!难道,有王法,我们也不执行吗?”

长孙嫣然顿时语塞,武月娘说的没错,《永徽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而且,《永徽律》还是长孙嫣然的爷爷长孙无忌亲自主持编撰的。作为孙女,她更应该模范执行。可是想想这可怜的桑莲,被强逼作了小妾,离开了心上人,现在有要被处死,真是可怜,可是又有甚么好办法能帮她脱罪呢?

萧家鼎没有说话,他一直在默默地翻阅这个案子的卷宗,从中寻找突破口。

要替桑莲脱死罪,想来想去只有两个可行的思路:一个,是否定桑莲作为高掌柜的小妾的身份。但是这个不好办,因为纳妾只需要一纸文书就可以了。另一个,否定桑莲跟邱笙的通奸关系,只要两人不是奸夫淫妇的身份,那就不能套用这一条,那斗殴杀死高掌柜的罪责,就只能由邱笙一个人承担。

可是,这两方面的证据在案件中都很齐备。有高掌柜家人提交的纳妾的文契,还有当时作中人的里正的证词还有文书上的签名。有街坊的证言证明桑莲就是高掌柜的小妾。最主要的,还有桑莲自己的口供,承认她是高掌柜的小妾。所以,在这上面作文章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方面,因为两人的通奸关系并没有外人看见,所以只有两人的口供,而两人都承认了通奸,而且明确承认双方有夫妻之实。同时,还有高掌柜的家人证明,当时高掌柜发现桑莲可能外面有男人之后,进行拷打逼问,她当场说出了邱笙。也算是传来证据可以印证。

后面一个事情虽然有些单薄,可是双方都承认了,这就不好办了。

眼见萧家鼎一直在沉默不语,武月娘对萧家鼎:“喂!执衣,你的意见呢?”

萧家鼎正想得出神,在武月娘问了两声之后才应过来:“嗯?什么事情?”

武月娘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问你呢。这个案子你觉得有问题吗?”

萧家鼎当然不能这样轻易放弃,这不是他的性格,随口道:“我想提审一下被告,再问问。”

“还问什么啊?两人都承认了。事情很清楚啊!”

萧家鼎道:“既然是录囚,那当然要详细复查,还是应该再听听喊冤的人是怎么说的嘛。”

“好吧,随便你!”

书吏很快把案犯桑莲提押了上来,——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子。戴着重重的枷锁,手上和脚上都是承重的铁链。

长孙嫣然看着可怜,对书吏道:“把她的枷锁和铁链都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