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军入关规模空前的大屠杀

在清军的官方资料里,充斥着“屠城”“杀无赦”这样的字眼。事实上,在清军入关之前,就对辽东汉人实行了大屠杀。入关之后,屠杀的规模更加庞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曾经给顺治上疏:“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大屠杀

据说扬州城破之时,史可法准备自刎而死,被部将阻止。史可法便命养子史德威砍死自己,史德威痛哭流涕,实在下不了手。最后,史可法在参将张友福的推拥下,出了小东门,途中遇到清兵,史可法大呼:“史可法在这里。”

看来,史可法为国殉难的念头非常坚定。尽管多铎一再放下身价,招降他,但史可法不为所动。史可法就这样英勇就义了。

之后,史可法的养子史德威牢记养父的遗言,寻找史可法的遗体。可惜当时天气非常炎热,尸体腐烂得已经难以辨别,史德威实在无法从满城的尸体中找出养父,只好在梅花岭为史可法修了一个衣冠冢。

这之后,清军连续十日血洗扬州,人们将这段血腥的历史称为“扬州十日”,当时不分老幼,一律屠杀。五天后,清军开进南京城,弘光帝带着文武百官以及二十万士兵跪道迎降。

攻占南京后,清军悍然发布了剃发令,清军之前的政策并不是这样的,只是要求明军将士要剃发,现在不管是谁都必须剃发。这个命令发出后,各个地方的兵民纷纷反抗,其中江阴和嘉定两个地方的人民反抗得最为激烈。

顺治二年六月二十日,清廷委任明朝进士方亨出任江阴知县,方亨到任之后,立即执行剃发令。当地父老乡亲认为方亨是前明进士,应该会念及旧情,就联名给方亨上书,希望方亨不要绝情,能够给父老乡亲留发。哪知道方亨辣手无情(说实话,我们也不能怪他,他不执行命令,掉脑袋的就是他自己了),不为所动,如果不剃发,他就强制执行命令。

许多人骂方亨:“你是明朝进士,头戴乌纱帽,身穿官服,却做清朝知县。你知不知耻,怕不怕羞?”

方亨也很愤怒:“别废话,这是命令,必须执行。”

当地不少的文人在祠堂里发誓:“头可断,发绝对不可以剃。”

很快这种思想在民众中传开,事态越来越紧急,民变一触即发。方亨一见这情景,躲在衙门里不敢出来。他一边敷衍民众,说有事好好商量,不要走极端,一方面秘密派人去常州,请太守发兵,说江阴这里已经发生了民变。江阴百姓在城门口抓住了使者,质问以后,明白了方亨的阴谋。

愤怒的群众击杀了城内的清军,从衙门里揪出方亨。民众推举典史陈明遇为首领,拿起兵器武装反清。民众造反的消息传到清廷,清廷立刻发兵征剿。许多商人和富农拿出家里的财产充作军饷,起义的农民杀死方亨后,占领江阴城,公开举起反清大旗。

刘良佐奉命前来招降江阴军民,诱惑说:“只要你们投降,什么条件都好谈,反正大家都是大清的子民,有什么不好商量的。我保证只要你们投降,不会动你们一针一线的。”

城里的百姓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剃发这种事,自古未有,即使有百万大军临城,我们也绝不投降的。”

七月初一,清军开始攻城,陈明遇是一介文官,将城中防守的任务交给阎应元。到了八月中秋,江阴城还没有攻破。阎应元还给军民们发赏月钱,危难当头,大家一边赏月一边抗战,颇有古希腊人的风范。当时,江阴城有人作《五更转曲》,听后,就连城外的清兵都流泪:

宜兴人一把枪,

无锡人团团一股香。

靖江人连忙跪在沙滩上,

常州人献了女儿又献娘,

江阴人打仗八十余日,宁死不投降!

八月二十一日,江阴城破,阎应元慷慨就义,临刑前赋诗一首:“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