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院不看家(第3/5页)

火上浇油

时年47岁的王人文是云南大理人,光绪十三年(1887年)中了进士,之后便在贵州、广东、陕西等地辗转为官,历任贵州湄潭、贵筑、开泰县知事,广西南宁平乐府、奉城锦州府知府,广西桂平梧道,广东按察使、提学使,陕西布政使。

王人文与前任四川总督赵尔巽交好,赵尔巽在1907年入川时,将王人文从陕西平调到四川,担任布政使(藩司)。四川与别处不同,在别的省份一般为第三把手的藩司,在四川就是第二把手。

赵尔巽在这年(1911年)年初奉命调任东三省总督,照例要向中央政府推荐自己的继任者。所有的人(包括王人文)都以为赵尔巽会推举王人文,却没料到赵尔巽“举贤不避亲”,密折里保的是自己的胞弟、时任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钦差大臣的赵尔丰,而王人文只是接任赵尔丰腾出来的川滇边务钦差大臣。虽然从官场级别上说,川滇边务钦差大臣略高于一省的藩司,但那是苦缺,要处理最为棘手的云贵川藏交界处民族事务及边疆事务,又在高原苦寒之地。

赵尔丰在那位置上已经干了近三年,而且比王人文足足年长18岁,细思下来,由他接任总督,的确比王人文更有资格,也更符合“爵以赏功,职以任能”乃至排资格的组织人事原则。

王人文情绪其实很大,他发牢骚说“垂老投荒”,“以素昧边事者办理边事,岂有不凿枘乎”。据说,在酒酣耳热之后,他甚至还抱怨朝廷:“丧服初满(指为慈禧和光绪服丧),即以巨款制戏具,以官职为市场,国事不纲,于斯极矣!”由自己的官场不如意,进而对整个组织、整个体制产生不满,在铁路国有、涉及众多利益调整的关键时刻,主持工作的王人文不仅不在状态之中,而且试图“挟路自重”——保路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彭芬就认为王人文因对前途绝望“故不制止同志会之发展”。

王人文在保路同志会成立的当天,不仅接见了同志会的人,而且还“火上浇油”(郭沫若语)。在他随后发给中央政府的电文中,端的是为保路同志会的声势添油加醋:“会时,人人号动,人人决死,组织保路同志会,拼一死以求破约保路,四座痛号,哭声干霄”,“惟哀痛迫切之状,实异寻常”。

保路同志会成立两天之后(6月19日),王人文的举动再度震惊了中央政府——他弹劾盛宣怀“欺君误国”,要求推翻与四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上海《图画日报》的赵尔巽画像。赵家兄弟一门两总督,堪比李鸿章、李瀚章两兄弟。

在这份弹劾折中,王人文详细分析了盛宣怀签订的借款协议,认为每一条都暗藏着“帝国主义的阴谋”,国权、路权丧失殆尽,指责盛宣怀“欺我皇上之在冲龄,欺我监国摄政王之初为国际条约,故敢悍然肆其贪渎,置国家一切利益于不顾”。

王人文说他也十分清楚“合同既经签字,国际关系已成”,自己也不敢指望能修改,但是考虑到四川民意的反弹如此激烈,只好冒昧上奏。他在这份奏折中再度描写了同志会成立当天的“盛况”,特别指出“巡警道派员弹压,巡兵听者亦相顾挥泪”。他认为,两相比较,如果修改合同,“外患必由此而生”,但“人民哀痛既如此迫切,强为抑制,内乱既不可收拾,外患恐相因而生……轻重利害之比较,今日提出修正合同,外人不过索我赔偿损失,比之损失国权、路权,既有轻重之分,比之激成内乱,不幸而见非常意外之变,其赔偿之巨,利害尤不可同日可语”。

他进而提出,应该先治盛宣怀欺君误国之罪,“罪其一人而可以谢外人,可以谢天下,可以消外患,可以弭内乱”,“然后可以申天下人民之请,提出修改合同之议”。毕竟合同并没废止,只是在抵押及路权、用人、购料、查账等各方面做些修改。他呼吁朝廷“必不爱一盛宣怀而轻圣祖列宗艰难贻留之天下”。同时,他也给盛宣怀下眼药,说自己料想以“盛宣怀之忠,必不惜捐一身以爱朝廷;且知盛宣怀之智,亦必知合同苟难修改,朝廷即予优容,而天下之怨既深,则未来之患方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