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名之下(第4/6页)

革命党人詹大悲主编的《大江报》年初才创刊,此时发表了一篇题为《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的文章,呼唤“国危如是,男儿死耳,好自为之”。何海鸣则发表了《亡中国者和平也》一文,鼓吹反政府暴动。湖广总督瑞澂立即下令,查封《大江报》报馆,逮捕何海鸣、詹大悲。

里程最短、筹资最顺利、铁路完工最多的广东省,本来受铁路国有政策的冲击很小,但他们也站出来对抗中央政府,以便为自己赢得更好的谈判砝码。广东铁路公司的绅商们“大动公愤,纷筹对待之法,已决定一面奏劾盛宣怀,一面质问总协理大臣”(《申报》)。在6月10日的广东粤汉铁路公司股东大会上,股东表示要“万众一心保持商办之局”,“路亡国亡,政府虽欲卖国,我粤人断不能卖国”,对政府的“破坏”全力反抗,甚至也喊出了“有劫夺商路者,格杀勿论”的杀气腾腾的口号。

后来闹得天翻地覆的四川铁路公司,此时相当安静,原因则也是“利益”二字:四川的绅商们都在等待着政府出手,将他们从极度亏损的经营泥潭中解救出去……

“卖国贼”的合同

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抗中央政府,这显然令各省商办铁路公司有点“害羞”。

不久,一个极好的“抓手”出现了:国有诏书发布后11天,中央政府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引进1000万英镑的巨额外资,投入铁路建设。各省欣喜若狂:这下子可以上升到“爱国”还是“卖国”的高度来和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了!

这笔外资的引进是张之洞生前未能完成的任务。张之洞从比利时人和美国人手中收回粤汉铁路并改为商办后,“爱国荷尔蒙”没多久就被各省商办铁路公司纵欲般的腐败与低效消蚀殆尽,“翻然悔悟,不护前非,仍拟借款筑造,乃向英德法三国银行订定借款草合同”。1909年6月6日,张之洞与英德法三国银行签订了550万英镑的贷款协议,年利率5厘,专用于建造湖广境内粤汉与川汉铁路。但此协议在中央政府最后批准前发生变故,“美国援案插入,暂缓陈奏”,而“张之洞旋即病故,此事遂一搁至今”。时人感慨,自从粤汉铁路从洋人手里废约收回以来,“已阅七载,倘若无此翻覆,粤汉早已告成,亦如京汉,已届十年还本之期矣”。

张之洞去世后,本来一直被他压制的两湖绅商失去了制衡,势力大涨。此时,大清国又在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设立地方议会(谘议局),这迅速成为绅商们加入政治游戏的大舞台,得以进行力量动员和集结,扛起民族主义和立宪主义的大旗,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张之洞未竟的谈判由盛宣怀接力,这也注定了他日后“卖国贼”的命运。为了改变商办铁路大量占用和耗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朝野的主流思路,这一谈判被大大加快。

盛宣怀无论对内对外都是个强势的人,在他的主持下,“磋商数月,会晤将及二十次,辩论不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不仅年利率依然维持在5%,不到国内钱庄和票号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所贷款项的半数可以存在交通银行与大清银行,这等于为这两家国有银行提升了头寸,而原合同规定只能存在四国银行。同时,合同还删除了原定四国有权参与建造若干支路的条款,并规定所用铁轨必须使用汉阳铁工厂的国产货,其他原材料则进行国际招投标,不再由外方指定。盛宣怀坚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三年内就能全线接通,十年内可以开始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