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抉择

南京,南京!

北京丢了,朱由检死了。有人说明朝已经玩完儿了,也有人说下这个定论未免为时过早。

首都沦陷怕什么?咱还有一个!——这句话恐怕只有明朝敢说。

每一个王朝都有自己的特色,明朝当然也不例外。相比于以往的王朝,明朝最显著的特色莫过于——它有两个首都。

迁都的王朝有好几个,但像明朝这样“搬家”的,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这源自于明成祖朱棣搞的一次非典型性“搬家”。

朱棣,明太祖朱元璋第四子,洪武三年(1370年)封燕王,多次受命参与征伐,洪武十三年(1380年)就藩北京。从建文元年(1399年)到建文四年(1402年),朱棣以“靖难”的名义率军南下,最终将自己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赶下台,自己坐了上去,成为明朝第三任最高统治者。

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正式迁都北京,他确实有足够的理由这样做:

第一,自己的皇位“来路不正”,长期“客居”南京难免心虚;

第二,北京是自己的“老巢”;

第三,北方军事威胁日增,通过天子守边,减少国防开支(卫戍军=边防军,避免“重复建设”)。

“搬家”不奇怪,奇怪的是朱棣居然留了一手:保留南京的“首都”待遇!

“首都”能有什么待遇?大了去了!

除了法理上定性为“留都”以外,南京还有与北京完全对应的中央机构,六部(兵部、户部、刑部、吏部、工部、礼部)两院(都察院、翰林院)一个都不少,而且都是满员编制。

对明朝这一特色行政制度可以用两个形象而简练的词概括:“南混”“北漂”。

从此以后,中央级官员大到六部的尚书,小到各科的给事中,都要特别说明是北京的那位(属于“北漂”),还是南京的那位(属于“南混”)。

这不是相当于“另立中央”吗?地方官员到底听谁的?

看上去很麻烦,其实没这么复杂,因为南京的官员虽然级别与北京相应的官员相同甚至略高,但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没事干。根据朝廷规定,除了极个别的职位以外,南京的同志们奉旨休息,按时领工资就行,忘记领了更好!

堪比天堂的福利制度啊!

如果有记者到南京的六部两院采访“你幸福吗”,答案应该是高度一致的——光拿钱不干活,还享受公务员待遇,你不幸福谁幸福?

也许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见得!

朱棣当年留这一手,笔者猜很大程度上是朱棣自己心虚,另外是需要照顾一下老臣的情绪,但时过境迁,南京“中央”发挥的作用渐渐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圣上看哪位仁兄不顺眼,想打入大狱或者革职,又苦于找不到足以服众的借口,怎么办?简单,到南京去!级别不变,待遇不变,唯一的变化是立即歇菜!

大臣觉得斗争形势对己不利,为了避敌锋芒,但又抛舍不下官位俸禄,怎么办?简单,到南京去!级别不变,待遇不变,最大的好处是远离旋涡!

一些新科进士没有背景,按朝廷规定又必须安排工作,怎么办?简单,到南京去!级别有了,待遇有了,大家的目标是混吃等死!

搞清楚南京官员的构成,再来谈谈幸福感。就幸福感而言,有资格接受“幸福调查”的明朝官员大致可以分成三等:

最滋润的是敢下狠手的地方实权官员。虽然俸禄极其有限(工资水平参考海瑞同志,相当于低保),但天高皇帝远,为他们巧取豪夺大开方便之门。这些官员品级不高,但利润极大,吃个馒头都可以“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红糖蘸红糖”,属于“逍遥自在型”。

其次是在北京做京官,成为“北漂”。中央官员有品级,俸禄也多(相对地方官而言),当然也有品级低一些的小官员,但是权力很大,每年定期不定量地收取地方的进贡。由于长期在老板面前晃荡,好歹混个脸熟,容易拉帮结伙,升迁的机会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