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王玄策出使天竺国 李世民访仙孙思邈

  

刚来吐蕃,一切都那么新鲜。

吐蕃人很崇拜狗,随处可见那种长得像狮子(藏獒)似的大块头的狗忠诚地跟随保护主人。后来的唐德宗时代,御史大夫韦伦同志奉命到吐蕃出使,这倒没什么问题。可出发数日以后,令人纠结的一幕出现了,有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仁兄,神经兮兮地指着韦伦身后跟着的苟姓判官,偷偷说:“吐蕃讳狗,你带着一个苟判官出使,如何是好?”

韦伦大惊,赶紧让人快马加鞭回朝奏请。

德宗同志立刻指示,“敕苟判官改姓荀。”

于是,大家就看着韦伦同志用笔在“苟”字上添了一杠子,然后愉快地上路了。回朝以后,苟同志懒得改回原姓,家族遂成荀姓。

信仰,是每个民族都应该有的精神,可以是某个图腾,也可以是某种信奉。文成非常理解松赞干布所说的风格,有些风格是好的,譬如图腾的崇拜。有人生病,在门口贴红布条,这是挺好的习俗。可把泥巴抹到脸上辟邪,对谁来说,都是不太乐意看到的。

他们把红土用水搅拌,加上数不清的佐料,然后细细打磨,做成粉子。等用的时候,再用水泡开,均匀地涂抹在脸上。

据说这样很驱邪,罗赤达明、鲁赞穆布那样的魔王怕这种红色,大家的衣服是红的,脸上也要涂红。

文成笑了,“这么说,魔王很厉害喽!”

干布笑曰:“那是,魔王无处不在,还吃人,你说厉害不厉害?”

文成若有所思,“唔,这么厉害,真的无处不在吗?”

“真的,我对灯发誓!”

“那中土的人不抹脸,大家怎么都还活着呢?”

……

松赞干布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甚至在文成来之前,谁都没想到过这一点。就像第一个吃西红柿,第一个吃螃蟹,第一个怀疑地心论的人一样,文成公主为众人解开了谁都未曾怀疑过的那个谜团。松赞干布被难住了,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终于想通,听文成一句劝,下令废除涂泥习俗。

刚开始,大家胆战心惊,因为刚卸掉红泥,魔王可能乘虚而入。可等人们惴惴不安却又安然无恙地度过这一天后,所有人都开始高兴。

魔王终究没有来,群众大呼上当。

与其说文成是个好媳妇,倒不如说她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

她把自己从政治牺牲品的边缘拉向政治家的中心,又从政治家的中心转了个圈儿,华丽丽地当起了贤妻良母。结婚以后,松赞干布当众宣布,“我要为公主修建一座华丽的宫殿,用以留示后代,昭告我们的幸福!”

小昭寺?

这只是其中之一。

干布为纪念文成和自己的婚姻而修造的这座宫殿,就是闻名世界的布达拉宫。

【文化问题】

松赞干布是吐蕃人,文成是李唐宗室。

结婚之前,他们没有交集。连正常的聊天都得带着翻译,夫妻俩正酝酿感情,忽然翻译插这么一杠子,让人感觉很不爽。

干布决定努力学习汉语,从最基本的学起,“却拉噶”就是“我爱你”云云。不知道干布到底学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他深谙汉语之精髓,大概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和聪明的文成公主玩文字游戏了。

文成,我发现“恋”是一个很变态的字,它的上半身是变态的变,下半身是变态的态。

文成,你知道倭国不,为什么我只听说过倭瓜?

……

为了让文成开心,松赞干布脱下皮裘,换上唐装。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吐蕃上行下效,音乐、礼节、习俗、服饰……全部向唐朝看齐,毕竟那些东西真的很美。

礼之用,和为贵。

意思就是说,在恰当的时候,要用和谐的办法解决问题。

吐蕃、大唐,铜墙铁壁,连成一体。这两个当时世界最强大的国度,平平安安地走过了许多风风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