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托孤(第4/11页)

的确神人。纵刘彻一生,多少牛人能人如过眼云烟在他眼前飘过,他都不留一眼。唯独这个霍光,仿佛是他亲手抚育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不招风,不引雨。他树干笔直,枝繁叶茂,却威而不猛,高而不摇,自成风格。

于是心动之下,刘彻决定送霍光一幅画。这是一幅著名的画。画的是周公背负着周成王朝见诸侯。

周公,孔子偶像之一,世人又叫他周公旦。其人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同胞弟。因其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世称周公。他最值得后人称赞的是,制礼作乐,替周武王之子周成王摄政七年,最后还政于成王。正因为周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周朝创造了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盛世——成康之治。

傻瓜都能看出来,刘彻的意图是,想让霍光学学人家周公,辅佐刘弗陵。等刘弗陵成人,还政于刘家。

这简直就是豪赌!但是刘彻别无选择。他必须孤注一掷,在临死之前替刘弗陵赌一把大的。

公元前87年,春。二月,刘彻病重。

那时,霍光守护在刘彻身边。他知道,刘彻所剩时日不多了。然而,刘彻好像忘了,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做。那就是,还没立太子。

太子不立,如果刘彻突然两脚登天逍遥去了,那汉朝麻烦不就大了吗?

于是,霍光看着好像快要不行的刘彻,流着眼泪问道:“陛下,您得告诉臣,如果您成仙了,谁来接您的班啊。”

霍光这招就叫,装傻。然而,他必须装傻。

刘彻用无限期盼的眼光看着霍光,缓缓地说道:“周公负成王朝见诸侯的画意,你真的没看出来?”

霍光摇摇头。

刘彻: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真正的答案终于揭晓了。

这时,霍光脸上淌着悲伤的眼泪。突然,霍光指着旁边一个人告诉刘彻,他还没有资格行周公之事。真正具有资格的,应该是眼前他所指的这个人。

霍光所指之人,是个匈奴佬。此人,名唤金日磾。金日磾本不姓金,金姓是刘彻赐的。刘彻之所以赐他金姓,是因为当年霍去病穷追猛打金日磾老爹休屠王,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于是,就以金姓赐了金日磾。

曾记否,当年霍去病搞定混邪王和休屠王后,二王约好一起投降汉朝。没想到,半路上休屠王反悔了。当时,霍去病负责迎接工作,眼看匈奴降军就要变成叛军。于是他一马当先,杀入匈奴营中。而一心一意准备投降的混邪王,亦一不做二不休,斩掉休屠王。这下子,降军情绪总算稳定,按计划投了汉朝。

本来休屠王要投降汉朝,会享受高级待遇。没想到他把自己害了,将老婆孩子也拖累了。当时,时为太子的金日磾和亲弟,甚至母亲都被没入官府,送往黄门养马。那一年,金日磾年仅十四岁。

养马,养马。作为马背贵族后裔的金日磾,除了养好马,多养马,还有更美丽的前程吗?他不知道,也没人能够知道。或许,在长安人看来,那个苦命少年,其人生轨迹基本上可以定型了。那就是,再过几年,娶妻,生一箩筐的孩子,然后用马奶将他们养大,他们和他一样继续做着养马的工作,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一直以来,我都坚持认为命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仿佛充满着必然的宿命,却又有着偶然的传奇。必须的宿命,替人类指向了遥远的归宿;传奇色彩浓重的偶然性,犹如黄河里那些鲤鱼跳龙门,充满着多少激情的喝彩。

但是,金日磾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黄河里的鲤鱼,也从来不认为自己能跳龙门。他认为,他既然是养马的,就要做好养马的本分工作。把马养肥、养壮,然后送往战场,然后他就想象他的马是怎样在刀光剑影中雄壮奔腾,嘶叫,挣扎,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