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以上各章的续篇(第2/9页)

我很清楚民主国家不会自然地产生类似这样的人,但是人们可以在民主国家中人为地创造这样的人。

我确信人们不可能在世界上再次建立新的贵族制度[11],但是我认为普通的公民联合起来也能构成非常富有、非常有影响力、非常强大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贵族性质的法人。[12]

这样的话人们都可以得到贵族制度中的一些巨大的政治优点,而不会有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它的风险。一个正直的、工业的、商业的,甚至是科学或者文学的团体都是一个有知识有力量的公民,一个无法被随意屈服或者被暗中压迫的公民,一个靠着自身的权利同掌权者抗争,维护大众的自由的公民。

在贵族时代中,每个人总是同几个同阶层的公民关系密切,因此你如果攻击其中一个,另外几个就会前来援助。而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都自然地与他人隔绝开来,它没有可以寻求帮助的世交,也没有能确实与他同仇敌忾的阶级。它容易被别人孤立,也容易无缘无故地被别人无视。[13]因此在当代,公民如果被迫害,那他只有一种方式可以保护自己,那就是向整个国家呼救,如果国家听不到,那就向全人类呼救。而他的呼救只有通过一种方式,那就是通过出版刊物。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中要比在其他国家中珍贵得多,它也补救了许多平等所能产生的缺陷。平等使人相互隔离,变得弱小,而出版却给每个人装上了一支强有力的武器,就连最孤立、最弱小的人都可以使用。平等使人失去了亲近的人的援助,但是出版却让他可以向所有同胞们,及所有与他相似的人求助。印刷加速了平等的进步,也是治疗平等弊病最好的疗药之一。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制度下的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不需要出版的自由,但是那些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为了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个人独立,我是不相信大规模政治集会、议会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的。

所有的这些东西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与个人被奴役的情况相关的,只要出版还是自由的,统治者对个人的奴役就不可能完成。出版是维护民主自由的最佳手段。

我还要说说有关司法权力的类似的事情。[14]

处理与私人的利益有关的事务和仔细研究出现在它视线内的小问题是司法权力的本质,不主动去帮助被压迫的人,但却始终帮助社会中地位最为低下的人也是它的本质。后者,不管你将他想象得有多么羸弱,也总是能让法官倾听他的控诉,并做出回应。这都是司法制度带来的结果。

因此在这个统治者正不断地将视线和手腕伸进人们最细微的活动中的时代,在这个个人弱小得无法爱护自己,孤立得无法向他人寻求帮助的时代,这样的司法的权力是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的。法庭的力量在任何时候都是他们能够获得的最大的对个人独立自由的保证,这在民主时代尤为如此。如果司法的力量不随着身份的平等而扩张的话,那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始终是受到威胁的。

平等使人们产生了一些对自由来说非常危险的倾向,立法者们就必须随时睁大眼睛来盯着他们。我只谈谈主要的几个。

生活在民主时代中的人不容易弄明白规章的作用,他们对于规章有一种本能的蔑视。[15]我在本书的其他地方解释过原因。规章会招致他们的蔑视,很多时候还会招来憎恨。由于他们通常只对容易得到的和眼前的享受感兴趣,所以冒冒失失地冲向每一个人所渴求的对象,哪怕一点点耽误都会使他们气馁。他们所带进政治生活的这种性格,使他们在追求自己渴望的东西时,非常敌视这种每日都会减缓他们步伐或者让他们停滞的规章。

但是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们所认为的规章对他们的不利之处,正是对自由来说大有裨益的,其主要作用就是在强者和弱者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作为一道障碍,减缓前者的强势,给后者应变的时间。随着统治政权的愈加活跃和强大与人民的日渐怠惰和虚弱,规章变得越来越必要了。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比其他国家的人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天生又不那么尊重它们。[16]这是值得我们严肃注意的问题。